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2293號
- 公布日期
- 74 年 12 月 20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86次會議
- 聲請人
- 楊錦同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請求履行契約事,最高法院裁判適用法律及命令有牴觸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疑義,請求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請求履行契約事,最高法院裁判適用法律及命令有牴觸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疑義,請求釋示案。
決議
本件聲請人並非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遭受不法侵害之人民,遽以自己名義聲請解釋,即與該款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86次會議
聲請人
楊錦同
本解釋引用的憲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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