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案由
聲請人為加重詐欺等聲請解釋憲法案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答
憲法法庭這樣判
主文
本件不受理。
為何
理由
大法官為什麼這樣判?以下是判決理由全文。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加重詐欺等聲請解釋憲法案件,認憲法法庭111年審裁字第781號裁定,及所適用之憲法訴訟法第15條第2項第6款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二、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於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者,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訴訟法第39條、第15條第2項第6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本件聲請係就審查庭之裁定聲明不服,爰依前揭規定,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 大法官 蔡烱燉 大法官大法官 許志雄 謝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