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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同居之虐待

家事領域的解釋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施以肉體上或精神上的虐待,已經達到讓他方無法忍受再住在一起的情形。具體事件,由法院依據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依照證據來認定。

  • 「不堪同居之虐待」是家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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