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
解釋一:犯罪構成要件雖然是預定以作為的方式來實現,但行為人以不作為的方式也可以實現該犯罪構成要件者,就是不純正不作為犯。例如保母任令嬰兒挨餓而不餵食,嬰兒終至營養不良而死亡,就是以消極不作為的方式殺害嬰兒。 解釋二: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指的就是不純正不作為犯。例如媽媽覺得小孩浪費她的青春與錢財,企圖將小孩拋棄,某一天見到小孩掉入水塘,卻故意不去救小孩,放任小孩淹死。換句話說,媽媽應該保護掉入水塘的小孩,卻不去救他,法律上就把這個行為當作和故意把小孩推到水裡一樣來看待,媽媽成立殺人罪的不純正不作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