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刑事領域的解釋

刑法第158條之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指行為人無此職權,卻冒充公務員而僭越行使其職權。例如:詐欺集團成員佯稱書記官向被害人收取款項,因書記官依法無向人民收取款項之職務,自無由使人假冒官銜以行使之餘地,是其所為,僅犯刑法第159 條之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是刑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刑事領域的相近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