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領域的解釋1. 共有人間約定各自分別占有共有物的特定部分,而取得該部分管理權的契約,分管的範圍未必應與應有部分換算的比例相同。 2. 共有人間約定各自分別占有共有物的特定部分,而取得該部分管理權的契約,分管的範圍未必應與應有部分換算的比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