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
人民過去曾經因涉嫌犯罪而經偵查機關調查或經過法院判處罪刑之情形的紀錄。檢察署或法院所紀錄的「被告前案紀錄表」則記載有關於被告的下開紀錄: 1.偵查階段被檢察官簽結、起訴、緩起訴等。 2.審判階段被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緩刑等。 3.執行階段被執行易科罰金、拘役、徒刑、假釋等。 通常一般人都簡稱為:前科表。
人民過去曾經因涉嫌犯罪而經偵查機關調查或經過法院判處罪刑之情形的紀錄。檢察署或法院所紀錄的「被告前案紀錄表」則記載有關於被告的下開紀錄: 1.偵查階段被檢察官簽結、起訴、緩起訴等。 2.審判階段被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緩刑等。 3.執行階段被執行易科罰金、拘役、徒刑、假釋等。 通常一般人都簡稱為:前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