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
「毒樹果實理論」是來自美國法的證據排除法則,乃指先前違法取得之證據,有如毒樹,本於此一證據為基礎,而再行取得之證據,則如同毒果,為嚴格抑止違法偵查作為,原則排除證據能力;但在幾種情況下,例如:衍生證據有獨立來源,或者必然被發現,或因其他因素介入導致「毒性被稀釋」,則例外不排除衍生證據的證據能力。毒樹果實理論可以處理基於違法取得的證據再以合法手段間接取得的其他證據(第二次證據或衍生證據)的效力問題。歐陸法上,則是以所謂「證據排除法則的放射效力」來處理此一問題。
「毒樹果實理論」是來自美國法的證據排除法則,乃指先前違法取得之證據,有如毒樹,本於此一證據為基礎,而再行取得之證據,則如同毒果,為嚴格抑止違法偵查作為,原則排除證據能力;但在幾種情況下,例如:衍生證據有獨立來源,或者必然被發現,或因其他因素介入導致「毒性被稀釋」,則例外不排除衍生證據的證據能力。毒樹果實理論可以處理基於違法取得的證據再以合法手段間接取得的其他證據(第二次證據或衍生證據)的效力問題。歐陸法上,則是以所謂「證據排除法則的放射效力」來處理此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