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領域的解釋
1. 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的必要,將其擬在言詞辯論時提出的攻擊或防禦方法,及對於他造的聲明或攻擊防禦方法,先用書狀的方法記載其陳述,而向法院提出並送達於他造的書狀。 2. 原告之起訴狀及被告之答辯狀以外,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之必要,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以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而提出於法院之書狀。
1. 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的必要,將其擬在言詞辯論時提出的攻擊或防禦方法,及對於他造的聲明或攻擊防禦方法,先用書狀的方法記載其陳述,而向法院提出並送達於他造的書狀。 2. 原告之起訴狀及被告之答辯狀以外,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之必要,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以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而提出於法院之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