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領域的解釋人格權係以人格為內容的權利。可分為「特別人格權」與「一般人格權」。特別人格權係指法律明文規範加以保護的人格權,例如民法所規定之姓名、身體、健康、信用、隱私、貞操等權利;而一般人格權則係指民法第18條所概括規定的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