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刑事領域的解釋
法院認定有無侵害著作重製權的要件,包含「接觸」及「實質近似(相似)」,其中,「實質近似」,又包含「量的近似」與「質的近似」。所謂「量的近似」,指抄襲部分所占原著作內容的比例;而「質的近似」,則在於是否為原著作內容的重要成分。例如,行為人高度抄襲他人語文著作內容,且抄襲的內容又屬於該著作內容的重要成分,而達實質近似程度時,就可能構成侵害著作重製權。
法院認定有無侵害著作重製權的要件,包含「接觸」及「實質近似(相似)」,其中,「實質近似」,又包含「量的近似」與「質的近似」。所謂「量的近似」,指抄襲部分所占原著作內容的比例;而「質的近似」,則在於是否為原著作內容的重要成分。例如,行為人高度抄襲他人語文著作內容,且抄襲的內容又屬於該著作內容的重要成分,而達實質近似程度時,就可能構成侵害著作重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