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域的解釋
「降級」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為該法所定公務員懲戒處分之一種,依同法第15條規定:「(第1項)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第2項)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
「降級」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為該法所定公務員懲戒處分之一種,依同法第15條規定:「(第1項)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第2項)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