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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99 年營建法規考古題

民國 99 年(2010)建築工程「營建法規」考試題目,共 9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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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時,常難以符合現有土地使用、建築管理及消防安全法規 之規定,試述主管機關應依何種法規進行相關法令之適用檢討?(5 分)不符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者,該如何辨理?(5 分)不符建管、消防相關法令者,該 如何辦理?(10 分)
試依括號內之營建法規解釋名詞:(每小題6 分,共30 分) 何謂「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都市計畫法用語) 何謂「建築物設備」、「雜項工作物」?(建築法用語) 何謂「山坡地」、「山坡地保育、利用」?(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用語) 何謂「建築物外殼耗能量ENVLOAD」、「冷房度時DH」?(建築技術規則綠 建築基準用語) 何謂「採購」、「勞務」、「財務」?(政府採購法用語)
山坡地範圍應如何劃定?(5 分)如何劃出?(10 分)並請說明二種坡度分析的方 法。(5 分)
在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中規定鐵路兩側之建築物,由主管機 關商請當地縣(市)政府勘定鐵路行車視距及電車線供電線路之需要後限制之,另 為顧及結構及行車安全,高速鐵路兩側之限建範圍有何規定?(20 分)又其起算基 點為何?(4 分)
試說明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者之條件。(8 分)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對原住民、低收入 戶、榮民、單親及三代同堂等家庭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得依法有何行政處分?(6 分) 並請說明今(99)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之基準。(6 分)
(99) 6 分
近年來政府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刻正推動都市更新,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有那些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得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18 分)又有那些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 實際情況,迅行劃定更新地區?(9 分)
試依都市計畫法規說明都市計畫之審議、核定及發布實施之程序。(20 分)
機關辦理採購之決標應依何原則辦理之?(8 分)又辦理決標及廢標時應製作紀錄, 其記載事項為何?(11 分)
試依政府採購法規說明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時,在何種情形下,得採限制 性招標。(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