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A 法院核發命債務人乙應給付債權人甲新臺幣100 萬元之支付命令暨
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向乙住所地A 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
行標的為乙住宅內之動產及乙所有坐落於B 法院轄區內之C 土地一筆,請
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 法院可否直接函請C 土地之管轄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暨逕赴C
地現場實施查封?(5 分)
債務人乙若主張其從未欠甲款項,與債權人甲並無債務存在,究應向
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抑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求救濟?(15 分)
若債務人乙主張其從未接到該支付命令,具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問執行法院應否審查該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於債務人乙?(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