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從事遠洋漁業,擁有「樂幸號」遠洋船舶一艘。甲受同業乙公司委託,
預計於民國112年7 月下旬,出航至釣魚台海域進行秋刀魚之捕撈作業。
同年7 月中旬某日,正當「樂幸號」在前鎮漁港進行秋刀魚棒受網設備更
換作業時,遭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高雄地院)以債權人丙所
持給付新臺幣1,000萬元借款之確定判決執行查封,試回答下列問題:
高雄地院於查封「樂幸號」後,可否將該艘船舶出租?(10 分)
倘高雄地院公開拍賣「樂幸號」,甲可否投標?(5 分)
乙公司向高雄地院表明願提供擔保金,聲請撤銷對「樂幸號」之查封,
高雄地院應為如何之處理?(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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