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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 91 年地方自治概要考古題

民國 91 年(2002)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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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制度法相關法規,直轄市長與各縣(市)長之人事任命權有無不同?請分析並評論之。(二十五分)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事項若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事務時,按現行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應如何進行?請就此申述己見。(二十五分)
何謂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補助款?此二種不同形式的補助金有何本質及功能上的差異?試比較說明之。(二十五分)
我國自精省以來,從中央到地方的層級是否有實質上的縮減?請問目前從中央到地方是幾個層級的政府?如果要達到中央到地方二級制的政府,尚有那些工作必須更進一步地完成?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新店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應如何代行處理?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現行地方制度法用詞中有所謂的「核定」及「備查」,兩者有何差別?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村(里)長在地方自治的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為何?請簡要說明之。(二十五分)
台北市為管理俗稱的網路咖啡店,通過「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其中第八條規定網咖場所之設置應距離高中、高職、國中、國小二百公尺以上;而由中央立法的「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草案),則規定必須距離國中、高中、高職五十公尺以外。請問如果中央立法通過「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台北市是否必須修訂「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請討論說明之。(二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