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由法律人 LawPlayer整理提供·歷屆國考試題完整收錄 / 法律人 LawPlayer 編輯整理
戶政 112 年戶政法規考古題
民國 112 年(2023)戶政「戶政法規」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8 題申論題
依據國籍法規定,請附上理由說明下列職業是否可由具雙重國籍者擔任?
(每小題5 分,共25 分)
公立醫院專任醫師
國立大學校長
地方自治團體首長
中華民國正副總統
中央研究院院士
依國籍法第3 條規定,申請歸化之人,須符合「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
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請問前述要件之認定標準為何?今某
甲擬申請歸化我國,並自承在其申請歸化前,有習慣性家庭暴力行為,
經法院判決確定。請問對於甲之申請歸化,主管機關應如何決定?請申
論之。(25 分)
依據姓名條例第15 條規定,附上理由說明下列情形得否申請改姓、改名
或更改姓名?(每小題5 分,共25 分)
某甲遭到羈押並獲准交保,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名字。
某乙於100 年11 月5 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判決確定,遭通緝因
未到案而無執行完畢之日。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 年4 月8 日
發函以本案因行刑權時效消滅而撤銷通緝,依法不得再予執行。某乙於
收到此函後,立即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姓名。
某丙徒刑期間為98 年11 月17 日至102 年9 月16 日,於101 年7 月
18 日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期間為101 年7 月18 日至102 年6 月28 日,
某丙於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屆滿後,立即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姓名。
某丁於112 年2 月10 日申請改名,其戶籍作業前案查證資料簡表執行
紀錄記載略以:「結案情形:送監執行,應執行科刑3 個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經查,檢察官未准易科罰金,亦
未准易服勞役,並於111 年4 月18 日執行完畢。
某戊於109 年1 月10 日受3 個月有期徒刑,惟同時受2 年緩刑宣告,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名字。
戶籍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戶籍登記事項之錯誤,如係因申報資料錯誤
所致,依規定應如何更正?請申論之。(25 分)
A 與B 結婚3 年,於111 年6 月1 日在X 醫院產下一名女嬰,由於照顧
嬰兒過於忙碌,一直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戶政事務所遂於同年
7 月5 日依據戶籍法第48 條之2 催告A 與B 前來申請登記,逾期仍不申
請者,除了將處以罰鍰外,將依據同條逕為登記。試問:
應辦理何種戶籍登記?(10 分)
該催告之法律性質為何?(15 分)
我國國民之「姓」得否依自己意思自由決定與更改?另依姓名條例規定,
得申請改姓之原因為何?請申論之。(25 分)
A 男為臺灣人,在臺已與臺灣女子B 結婚多年,之後前往印尼工作,認識
印尼籍女子C 並與C 在印尼結婚,並在印尼共同生活。爾後A 因身體不
適返回臺灣就醫治療,並對C 表示欲定居在臺灣。C 因而在中華民國法院
起訴,請求A 應回印尼履行同居義務。請附上理由說明本案是否有涉外民
事法律適用法第6 條反致規定之適用?(25 分)
甲(我國國民)與乙(韓國國民)原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幾年後,二
人未共同生活。甲自民國(下同)102 年5 月底起即在臺居住,乙則於
兩造分居期間不時來臺,並於109 年間來臺就讀研究所。甲乙二人所生
未成年子女丙,兼具我國及美國國籍,並自102 年5 月底起即居住在我
國,在此成長就學。今甲向法院請求判准離婚,並酌定丙親權及扶養費
等,請問法院應如何決定本案之準據法?請申論之。(25 分)
本頁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整理提供:法律人 LawPlayer· lawpla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