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為夫妻,生子丙丁戊,112 年10 月間,16 歲之丙持偽造之買賣同意
書,向庚表示已經法定代理人之許可與庚簽訂機車買賣契約,112 年11
月間,15 歲之丁在學校,老師辛授與代理權給丁,請丁代理辛向廠商己
購買50 本參考書,丁未經甲乙同意,即以辛之代理人名義與己簽訂書籍
買賣契約,而17 歲之戊,於112 年12 月8 日,未經甲乙之同意,以信
紙親自書寫遺囑,寫明將所有A 屋遺贈給女友,並書立112 年12 月8
日後親自簽名,試問上開丙、丁分別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及戊所為之遺囑
是否有效?(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