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115 年民法與刑法考古題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甲男和乙女結婚,育有一子丙,丙現年18 歲。因甲天生智能障礙,致為 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其配 偶乙則向A 法院聲請對甲為輔助宣告。A 法院於民國(下同)115 年6 月1 日裁定宣告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且選定乙為輔助人。甲在受輔助 宣告前之114 年12 月8 日將其所有之B 汽車贈與及交付予好友丁,並 辦畢B 車過戶登記。乙為C 公司負責人,丙為C 公司股東之一,C 公司 於113 年5 月5 日和D 銀行締結新臺幣(下同)3000 萬元之消費借貸 契約,甲、乙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當時未滿18 歲之丙和D 銀行簽訂 連帶保證契約,由丙擔任該3000 萬元借款之連帶保證人。試問:甲、丁 間之法律行為,是否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5 條之2 之規定,須經輔助人 承認,始生效力?丙主張其與D 銀行簽訂之連帶保證契約為無效,是否 有理由?(30 分)
甲有A 地一筆,乙向甲租用A 地,以自行建屋使用為目的。乙出資於A 地興建未辦保存登記之B 屋一棟,B 屋建築完成後,乙將B 屋賣給丙, 並現實交付丙占有。試問:甲依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向丙主張拆屋還地, 是否有理由?(20 分)
甲為能早日繼承父親乙之財產,竟起了殺心,一直尋找適當的下手時機。 某日,甲偶然結識丙,丙謊稱自己為經驗豐富的職業殺手,按件計酬, 甲便對丙提出殺乙的計畫,兩人最終約定以一百萬元為對價,由丙設局 殺乙。丙實際上是名詐欺慣犯,並無殺人經驗,打算藉此機會狠撈甲一 筆,便對甲謊稱事前的準備工作需要不少現金,要求甲先支付前金五十 萬元,甲信以為真,交付一箱現金,丙收到錢後就人間蒸發,徹底失聯。 刑法上應如何論處甲與丙之行為?(25 分)
甲深夜騎著機車超速行駛於鄉間道路,行經某路口,沒注意斑馬線上 正在穿越馬路的老翁乙,閃避不及而撞上,乙倒地時頭部撞擊地面, 當場陷入昏迷。甲見狀立即打電話召來救護車,待救護車趕到時,竟 對救護人員謊稱自己只是偶然經過,不清楚乙為何倒地昏迷。救護人 員簡單處理後,便送乙前往醫院,行經十字路口時,被橫向經過的貨 車攔腰撞上,救護車翻覆,乙死於車禍撞擊所造成的腹腔重創。刑法 上應如何評價甲之行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