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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 106 年保險法規概要考古題

民國 106 年(2017)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考試題目,共 40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40 題選擇題

保險經紀人於洽訂保險契約時,於要保書上為不實說明,如保險法第64 條據實說明義務違反之構成要件、行使要件均符合,則保險人得否依法解除契約? (A)可,因為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定說明義務人雖是要保人,但可擴大解釋包括保險經紀人 (B)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專業人員,其行為後效果由保險經紀人自行負責而不及於要保人 (C)可,因為保險經紀人係要保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為要保人法律行為之代理人,其行為後之效果在授權範圍內,由要保人本人負責 (D)否,因為保險經紀人係保險人授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行為後效果由保險人負責
甲船舶所有人對其所有船舶向相互保險組織P&I Star,投保防護與補償保險(protection and indemnityinsurance),其中包括船舶殘骸移除責任,甲所屬船舶「幸運輪」不幸於石門沿岸擱淺而棄船,交通部航港局為維護航行安全及水域生態,依法代為移除後,得否直接向P&I Star 請求保險金給付? (A)可,因為交通部航港局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公權係至高無上之主權行為,雖不是契約當事人,可以排除契約當事人原則(債的相對性原則) (B)可,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責任保險,交通部航港局得依法於責任確定後繼受甲之保險金債權而直接向甲之保險人請求理賠 (C)否,雖然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責任保險,但是交通部航港局不是契約當事人,不得行使契約上權利 (D)否,防護與補償保險性質為財產損失險,無保險法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規定之適用
甲向保險人投保航空貨物保險,使用協會航空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air)],約定以我國法為準據法。當事人自主約定保險標的價值(agreed value)2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金額200 萬,保險期間保險事故發生而致標的實際全損,事故當時保險標的市價150 萬,如保險人給付責任成立,下列何者正確? (A)本件保險金額大於保險標的市價,為超額保險,超額之部分50 萬無效,保險人應依比例返還超額之保費 (B)本件保險標的市價與約定價值之差額比例超過20%以上,應轉化為不定值保險 (C)茲因航空貨物保險係損失補償保險,本件保險人應給付150 萬,以避免甲獲得超過實際損失之填補而致不當得利 (D)本件為定值保險、足額保險,約定之價值係依當事人自由意志所為之合意,當事人應受拘束,保險人應給付200 萬
要保人承諾並載明於船舶保險契約:「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將維持保險標的船舶,符合國際船舶安全管理規則(ISM Code)之標準。」要保人於保險期間未履行承諾,又於保險期間標的船舶遭他人過失船舶碰撞而發生保險事故,致船舶部分損失,保險人以下列理由拒絕理賠,何者正當? (A)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要保人未履行特約條款導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得解除契約,而拒絕理賠 (B)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基本條款,要保人違反者,保險人得增加保費,同時終止契約,而拒絕理賠 (C)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基本條款,要保人違反者,保險人得請求損害賠償,進而抵銷保險金而拒絕理賠 (D)該約定條款性質為保險法上之特約條款,要保人未履行特約條款導致保險事故發生,因此保險人得終止契約,進而拒絕理賠
甲為船舶所有權人向乙保險人投保船舶保險。乙復向丙再保險人投保該船舶保險之再保險。今乙保險人無資力未向丙再保險人交付再保險費,再保險人丙得否向甲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A)可,因為再保險人依法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以維護再保險共同團體之利益 (B)可,因為再保險人依法於保險人無資力時,得直接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C)否,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因為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互不隸屬而獨立存在 (D)否,再保險人依法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於15 日前通知後,才得向要保人請求交付再保險費
貨物保險標的為供人類食用之馬鈴薯一批,於保險期間因受保險事故致使馬鈴薯全數發芽,經海事保險公證人查勘後檢體樣本送「興美大學」食品科學實驗室鑑定,鑑定報告指出具有毒素反應而無法供人類食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標的為部分損失,因為未毀壞殆盡而全部滅失 (B)保險標的為單獨海損,尚可製成有機肥 (C)保險標的為全損,因為標的失去原本性質而不能回復為可供人類食用之原狀 (D)保險標的為部分損失,因為尚可供動物食用
海上貨物保險標的高級名牌成衣一批,因保險事故被海水浸漬,洗衣、燙衣、摺衣等回復原狀之費用大於修復後市價,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標的構成實際全損(actual total loss),因為係高級名牌成衣,洗衣回復原狀後沒有消費者願意購買而失去原物之性質 (B)保險標的構成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要保人得給予保險人委付通知(notice ofabandonment),拋棄保險標的上債權 (C)保險標的不構成推定全損,因為尚可回復原狀 (D)保險標的構成推定全損,要保人得給予保險人委付通知,拋棄保險標的之物權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者,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人對死亡保險之給付,依法得為如何之處理? (A)給付喪葬費用後解除保險契約 (B)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C)加計利息並退還保險費 (D)給付保險金額後終止保險契約
保險公證人公司之總經理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曾擔任公證人之簽署工作5 年以上 (B)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5 年以上 (C)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公證人業務 (D)具有會計師或律師執業資格且資產大於負債之情形者
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未規定要保人訂約前據實說明義務,關於海上保險契約,應否適用保險法第64條據實說明義務規定? (A)不應適用,不論保險法有無規定,一律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之規定,因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性質屬特別規定,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適用,因此海上保險要保人無須履行訂約前據實說明義務 (B)應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有規定者,優先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之規定,海商法海上保險章無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C)應適用,因為保險法為保險契約之根本大法,所有的保險契約一律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D)不應適用,海商法海上保險章無規定者,適用英國1906 年海上保險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之規定,因為保險法係針對非海上保險之規定而不適用於海上保險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契約之輔助人? (A)保險代理人 (B)保險受益人 (C)保險經紀人 (D)保險公證人
下列對於不定值保險(unvalued insurance)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價值可以客觀衡量,因此標的之價值於損失發生時衡量 (B)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價值無法客觀衡量,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其價值 (C)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損失無法客觀衡量,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其價值 (D)保險標的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之風險無法評估,當事人於訂定契約前約定損失之量化標準
保險公證人應符合以下要件,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試問下列何者不屬之? (A)成立公證人公司並加入公證商業同業公會 (B)繳存保證金及投保相關保險 (C)經主管機關許可 (D)領有執業證照
下列何者並非對於公證人或公證人公司負責人之資格限制? (A)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恢復往來者 (B)執業證照經主管機關撤銷尚未滿3 年 (C)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D)已登錄為保險業務員
下列何者情形,不構成保險契約全部無效? (A)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 (B)財產保險契約無保險利益 (C)保險契約中有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D)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未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
保險公證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或換發證照前二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與「在職教育」各多少基本時數以上之訓練?24 (A)小時、20 小時30 (B)小時、24 小時32 (C)小時、24 小時36 (D)小時、32 小時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如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得為何種主張? (A)得主張違反通知義務而行使解除權 (B)得請求損害賠償 (C)得主張契約無效 (D)得終止契約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繳存保證金並投保「相關保險」,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下列關於「相關保險」之說明,何者錯誤? (A)保險代理人應投保責任保險 (B)保險經紀人應投保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 (C)保險公證人應投保責任保險 (D)保險公證人應投保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下列關於保險契約為射倖契約(aleatory contract)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射倖性,係指保險人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係繫於不確定發生或會發生而不知何時會發生之保險事故 (B)保險契約係射倖契約,保險事故之發生需具有不確定性,又稱不確定性契約 (C)要保人、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係違反主觀上不確定性要件,因此係法律上絕對不保之風險,但有公益性質者不在此限,例如共同海損行為所致的共同海損費用及共同海損犧牲,雖係故意行為,但是係合法而適當之故意行為,而仍具可保性 (D)射倖性,係指保險契約當事人得自由約定保險金額之數額
光船租賃承租人(bareboat charterer)對於承租之船舶是否有保險利益? (A)有,該船舶一旦滅失或毀損,基於承租人喪失或減損使用、收益之權利及其所致損失,則承租人與船舶間有經濟上利害關係 (B)沒有,因為承租人雖占有船舶,但出租人並未授權,因此與該船舶間並無經濟上利害關係 (C)沒有,僅船舶所有權人才有保險利益,才可投保,否則會產生利益衝突之道德危險 (D)有,承租人可以透過所有權人之授權而取得保險利益
公證人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之原則,下列何者不屬之? (A)不得為其本身利益及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執行公證業務 (B)公證人執行公證業務,應保存公證報告之期限最少為5 年 (C)執行業務應獨立公正,應兼顧保險人及被保險人雙方之利益 (D)公證人執行業務,如得委任人明示或默示同意,得複委託他公證人執行之
下列有關保險公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公證人係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B)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所做成之公證報告,依公證法具有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而取得執行名義,如保險人不理賠,要保人得以之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保險人財產,用以清償其保險金債權 (C)海事保險公證人執行業務範圍,包括損失金額確認及殘值的估算 (D)保險公證人之報酬,如受被保險人委任者,則應向被保險人收取
國際買賣契約當事人,於買賣契約約定貿易條件為「運保費在內條件(CIF, Cost, Insurance &Freight)」,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賣人負擔貨物保險費而有洽訂貨物保險之義務,因此,出賣人為要保人而應履行保險法法定之要保人義務 (B)公證報告上卸貨港貨物價值的衡量,係依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上貨價,因為發票上記載之價值為到岸價值 (C)公證報告上卸貨港貨物價值的衡量,係依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上貨價,再加上運費及保險費後,即是到岸價值 (D)貨物保險費先由出賣人繳付給保險人,因出賣人所簽發之商業發票貨價包含運費及保險費
甲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當事人合意使用2009 年協會貨物保單條款[ICC(A)2009],合意約定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於保險期間貨物發生毀損,經海事保險公證人查勘後,鑑定為卸貨港碼頭裝卸工人故意行為所致,試問:保險人應否負責而予以理賠? (A)不須理賠,因為是故意行為所致,為法律上不保之風險 (B)不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之故意行為應視為要保人之故意行為,因為其代為裝卸貨物而為履行輔助人 (C)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並非要保人履行保險契約之履行輔助人,其故意行為係第三人故意行為 (D)須理賠,碼頭裝卸工人清償能力有限,為保護要保人之信賴利益,保險人仍應負責
甲為貨物所有權人向乙保險人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約定價值(agreed value)1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金額100 萬。今保險事故發生致使貨物實際全損,且係可歸責於第三人運送人丙之事由所致。設乙保險金給付責任成立、丙損害賠償責任成立、運送人丙依法單位限制應賠償之金額為50 萬。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甲得向乙請求100 萬後,再向丙請求50 萬 (B)甲得向乙請求100 萬,乙得依法繼受甲對丙之損害賠償債權,因而乙得向丙請求50 萬 (C)甲得向丙請求50 萬,再向乙請求100 萬 (D)甲得向丙請求50 萬,丙得依法繼受甲對乙之保險金債權,因而丙得向乙請求50 萬
要保人投保一年期船舶保險,保費於保險期間開始前一次繳清,於保險期間要保人依法終止契約,保險人是否應返還保費給要保人? (A)契約終止前,保險人已負擔風險,依全有或全無原則,保費全部不需返還 (B)契約終止後,保險人未負擔風險,就契約終止後之保費應返還 (C)契約終止後,保險人雖未負擔風險,但是產生終止契約之行政管理費用、保費全部不需返還 (D)契約終止前,保險人已負擔風險,依全有或全無原則,保費應全部返還
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多少? (A)新臺幣300 萬元 (B)新臺幣200 萬元 (C)新臺幣400 萬元 (D)新臺幣500 萬元
要保人投保海上貨物保險,當事人約定「要保人除於訂約前應履行保險法第64 條據實說明義務外,尚應於貨物裝船前、卸船後向保險人履行之。」此約定是否有效? (A)有效,基於契約自由原則 (B)有效,貨物裝、卸船作業危險性質高,約定擴張據實說明義務履行時間包括裝船前、卸船後,以供保險人再次評估風險 (C)無效,本法據實說明義務僅限契約成立前,此約定加重要保人本法所無之義務 (D)無效,因為保險人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方為有效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依我國保險法之規定,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A)4 年 (B)2 年 (C)3 年 (D)如當事人約定1 年者,從其約定
甲以船舶所有權人之身分,向保險人投保論時船舶保險(time policy),當事人約定使用2003 年國際船舶條款(International Hull Clauses 2003)、保險金額1,000 萬新臺幣(以下同),約定價值(agreedvalue)1,000 萬,以我國法為準據法。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火災,船長、海員使用二氧化碳(CO2)滅火系統將火撲滅,有效防阻火災蔓延而避免損失擴大。經海事保險公證人鑑定,二氧化碳充填費用500 萬,船體部分損失600 萬,試問以下何者正確? (A)保險人應理賠600 萬,該500 萬是基於甲之自保行為,保險人無須負責 (B)保險人應理賠1,000 萬,雖然損害防阻費用500 萬,但保險金額1,000 萬是保險人最高給付金額之限制 (C)保險人應理賠1,050 萬,超出保險金額之100 萬,基於衡平原則,由雙方各負擔50% (D)保險人應理賠1,100 萬,即是船體部分損失600 萬再加上損害防阻費用500 萬,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仍應負責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利益之規範功能? (A)防範道德危險 (B)限定保險給付數額,禁止不當得利 (C)確定保險金給付請求權人 (D)確定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適用分際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的要素? (A)危險之存在及其不確定性 (B)補償之需要性 (C)危險共同體與風險轉嫁 (D)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下列關於保險公證人意義之說明,何者錯誤? (A)向保險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收取費用,而予證明之人 (B)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 (C)辦理賠款之理算、洽商 (D)提供公證報告證明
我國保險法第54 條第1 項規定「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據此,本法建立絕對強制規定及相對強制規定之區分。下列何者正確? (A)當事人約定「要保人對保險標的無須具有保險利益」,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B)當事人約定「要保人之故意行為所致保險標的毀損或滅失,保險人仍應負責」,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C)當事人約定「要保人違反訂約前據實說明義務,保險人放棄主張或行使解除權」,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D)當事人約定「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仍然有效」,此約定有效,因為對被保險人有利
下列關於複保險的說明,何者錯誤? (A)要保人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保險人不得取得保險費 (B)複保險之要件須為同一保險事故 (C)複保險之要件須為同一保險利益 (D)未超過保險價額的複保險,其保險契約為有效
保險事故發生後,在無任何約定情況下,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幾日內理賠? (A)5 日 (B)10 日 (C)15 日 (D)1 個月
要保人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價額為500 萬元,保險金額為300 萬元,於保險期間內發生火災保險事故,實際損失金額為250 萬元,試問保險人應支付之保險金為下列何選項?50 (A)萬元100 (B)萬元150 (C)萬元200 (D)萬元
甲為「雅正號」船舶所有權人向國內乙保險人投保船舶保險,約定價值(agreed value)2,0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金額2,000 萬,乙保險人爆發財務危機,甲擔心乙保險人失去清償能力,遂向國內丙保險人重複投保,兩個保險契約的約定價值、保險金額、保單條款、保險期間均相同。甲並分別通知乙、丙重複投保之事實。今保險事故發生,船舶遭受部分損失100 萬,設乙、丙保險金給付責任均成立而乙失去清償能力,你認為甲依法應如何向乙、丙請求保險金? (A)因為乙失去清償能力,所以甲先向丙保險人請求100 萬,丙再向乙請求分擔5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際由丙負擔 (B)甲向丙請求100 萬,也同時得向乙請求10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而未給付,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由丙全數承擔 (C)甲向丙請求100 萬,再由丙向乙請求分擔5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際由丙負擔 (D)甲向乙、丙各自請求50 萬,但是乙失去清償能力而未給付,乙失去清償能力之風險實際由甲負擔
保險契約一方當事人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當事人得採取何種作為? (A)聲請法院撤銷保險契約 (B)終止保險契約 (C)解除保險契約 (D)特約條款部分之約定無效
海上船舶保險(hull insurance)為: (A)不足額保險(under insurance) (B)複保險(double insurance) (C)財產保險(property insurance) (D)強制保險(compulsory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