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撰寫一份申請專利範圍,記載應符合專利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申請專利範圍
撰寫的規定,並滿足下列要求:
(請依據提案單內容撰寫,不要補充您可能具有的有關發明主題之技術內容。)
申請專利範圍應包括獨立項與附屬項,請求項數不得少於10 項,也不得超過
15 項。(10 分)
獨立項的撰寫請滿足下列要求:
包含至少2 項物的請求項與至少1 項方法的請求項,其中物的請求項前項
為引用記載形式之請求項。(15 分)
第1 項物的請求項之撰寫請以兩段式(two-part form)為之,即包括前言
部分與特徵部分。(10 分)
對於先前技術1、2 與3 而言,獨立項應具有新穎性與進步性,且最大限度
維護申請人的利益。(15 分)
附屬項的撰寫請滿足下列要求:
至少1 項為多項附屬項。(5 分)
至少1 項為擇一形式的請求項,擇一形式的撰寫方式例如「特徵A、B、C
或D」。(5 分)
當日後擬縮限申請專利範圍時,能有修正或更正之餘地。(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