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根據附件(第10-4~10-10 頁)所提供之發明專利說明書及圖式之資料內容,
並依據現行專利法、專利法施行細則及專利審查基準之規定,撰寫一份申請專
利範圍以及一份可專利性分析意見書。
申請專利範圍,應包括1 項獨立項及4 項附屬項。(40 分)
⑴獨立項,必須符合明確性及可支持性下之最大保護範圍。
⑵附屬項4 項,依序為請求項2、請求項3、請求項4 及請求項5。其中,請
求項2 必須為單項且為詳述式之附屬項,請求項3 必須為單項且為詳述式
之附屬項,其界定範圍必須小於請求項2 所界定之範圍,請求項4 必須為
單項且為詳述式之附屬項,其界定範圍必須小於請求項3 所界定之範圍,
請求項5 為多項附屬項且為附加式附屬項。
可專利性分析意見書,請依據前述所擬之申請專利範圍,就專利之基本三要
件提供分析意見。(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