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院長甲與A 本為長年好友,後因細故衝突而積怨。某日,甲得知A 因病住進
該醫院,並由院內主治醫師乙負責治療。甲深知乙平日對自己(院長)所言皆深信不
疑,且乙因工作忙碌,對於可以不作的測試就省略不作,進而決定利用乙,達成殺害
A 的目的。甲明知A 有特殊體質,若施以B 藥物加以治療,將導致A 死亡,竟向乙
偽稱說因與A 係多年好友,深知A 絕無特殊體質,為避免測試費時而耽誤病情,應
立刻投藥治療,不需測試。乙身為主治醫師,本該進行特殊體質測試始能投與B 藥,
卻因此貿然投藥,後A 果然因B 藥物而死亡。請問甲、乙的刑責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