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概要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強制執行法概要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1 種考試・本頁 99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99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99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何謂執行名義?其種類為何?執行法院得否審查執行名義所載之實體 上法律關係?債務人主張執行名義為尚未確定之判決,不得據以執行, 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執行名義載明債務人應拆除A 屋,債權人聲 請連同緊鄰A 屋旁,日後恐會倒塌之違章建築B 屋一併拆除,執行法院 應為如何之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執新臺幣500 萬元之確定判決對債務人乙為強制執行,乙於強 制執行程序進行中死亡。執行法院可否依甲之聲請繼續對乙之子丙為執 行?倘執行法院於丙之住家查封名貴之A 車壹輛,其後丙主張其並非乙 之繼承人;丁主張A 車為其所有,非丙所有。試問丙、丁各應為如何之 救濟?(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以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對債務人乙為強制執 行。執行法院於民國(下同)115 年4 月18 日查封乙所有之A 地,地政 機關於查封之翌日(115 年4 月19 日)就A 地為查封登記。試問A 地 何時發生查封之效力?又A 地遭查封後,乙之父丙執80 萬元給付扶養 費之確定判決對乙之A 地為查封,試問A 地之查封對甲、乙、丙三人分 別發生如何之效力?(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在其所有之A 地上興建豪華房屋一棟,用以作為畫廊營業之用並親自 經營。甲之鄰居乙未經甲同意,在A 地上架設違章之廣告看板,影響畫 廊之經營。甲屢屢請求乙拆除未果,因過度焦慮罹患躁鬱症致無法繼續 經營畫廊而委任丙代為經營。甲丙二人約定丙每月須向甲報告畫廊之進 出貨及營收詳細情況。詎丙經營三個月後即未再依約向甲報告畫廊之經 營情況。嗣甲病情好轉後,除訴請丙依委任契約報告畫廊之經營狀況外, 同時訴請乙拆除廣告看板。該二件訴訟均獲勝訴判決確定後,甲分別對 乙、丙為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核發執行命令,分別命乙、丙依執行名 義履行,然乙、丙仍拒不履行。執行法院就乙、丙二人分別應為如何之 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男、乙女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離婚確定,並指定未成年子女丙子之權 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由與丙同住臺北市大同區之甲男任之,惟乙得於每個 月第1 個週日由其與丙於桃園會面3 小時。嗣甲拒絕使乙、丙會面,乙 女向法院聲請執行與丙會面交往,試問: 應由何法院管轄?又如乙女向無管轄權之法院聲請執行時,法院應如 何處理?(20 分) 又如執行名義另記載於未成年子女年滿12 歲以後,應尊重未成年子 女之主觀意願,以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等語。倘乙女向執行法 院聲請執行後,經執行處移送家事庭調查審認未成年子女確無意願與 債權人會面交往,執行法院得否駁回債權人之聲請?(2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是否得以執行債務人之保險契約為標的聲請強制執行?亦即請 求執行法院扣押債務人對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相關權利,進而由執行法 院解約後,執行債務人對保險公司之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如可為 執行標的時,相關理論依據為何?又關於執行此一標的時,應受相關限 制為何?(3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票面金額200 萬元之本票裁定聲請執行債務人乙之存款債 權。核發扣押命令扣得200 萬元之債權後,乙以清償消滅為由,對甲提 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同時訴請確認本票之票款請求權不存在,並依強制 執行法第18 條第2 項規定經法院命供擔保後停止執行。嗣有債權人丙 持債權金額200 萬元之確定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另聲請執行債務人乙 對第三人丁之工程款債權150 萬元,試問:甲得否聲請參與分配該筆工 程款債權?反之,債權人丙如非聲請執行債務人乙對第三人丁之工程款 債權而主張聲請執行前開乙之存款債權,或主張參與分配時,有無不 同?(3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取得法院准許拍賣債務人乙所有抵押物A 屋之裁定(擔保新臺幣(下 同)1000 萬元債權)。甲以此向法院聲請對乙之A 屋強制執行並獲准許, 試問如A 屋拍賣所得之價金僅700 萬元,甲可否以拍賣抵押物裁定向法 院聲請就乙所有之其他財產B 屋強制執行?倘若A 屋經法院核定最低 拍賣底價為1400 萬元,登記簿第二順位500 萬元抵押權人丙未聲明參 與分配,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乙合夥團體現行合夥人有A、B、C。甲對乙合夥團體取得新臺幣(下同) 300 萬元貨款勝訴確定判決,甲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合夥財產 僅200 萬元,試問甲可否以該確定判決對A、B、C 之私人財產執行?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借款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為相對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經法院審理後 認假扣押聲請有理由,並為准許假扣押之裁定。甲以此裁定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並獲准許。如乙主張甲之借貸債權有不成立之事由,可否基此 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救濟?(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對債務人乙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借款債權所取得之勝訴 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獲准許。於執行程序中,乙之200 萬 元債權人丙、200 萬元債權人丁、200 萬元債權人戊合法聲明參與分配。 法院就乙之A 屋實施拍賣拍得價金800 萬元。丁就參與分配表聲明異 議,但丙表示反對更正分配表,丁其後以丙為被告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主張丙之債權已因乙先前之清償而消滅,應剔除丙之200 萬元債權可受 分得之部分,並請求法院更正分配表。試問該分配表異議之訴確定判決 效力是否及於甲與戊?(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5 分,共25分) 何謂執行名義法定原則? 執行法院得拘提債務人之要件為何? 繼承人之固有財產遭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強制執行,得為如何之救濟? 合夥商號無財產可供執行,可否就合夥人之財產為執行? 債權人以拍賣抵押物之裁定為強制執行後,因債權未足額受償而聲請執 行法院核發債權憑證,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持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之確定判決,聲請對債務人乙所有之丙公司 記名股票,及乙對丙銀行之50萬元存款債權強制執行後,乙之債權人丁 持100萬元之確定判決向執行法院聲明參與分配。試回答下列問題: 就丙公司之記名股票,執行法院應如何為強制執行?(10 分) 就乙對丙銀行之50萬元存款債權,執行法院應如何為強制執行?(10分) 執行法院製作分配表後,甲認丁之債權金額不存在,得為如何之救濟? (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從事遠洋漁業,擁有「樂幸號」遠洋船舶一艘。甲受同業乙公司委託, 預計於民國112年7 月下旬,出航至釣魚台海域進行秋刀魚之捕撈作業。 同年7 月中旬某日,正當「樂幸號」在前鎮漁港進行秋刀魚棒受網設備更 換作業時,遭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高雄地院)以債權人丙所 持給付新臺幣1,000萬元借款之確定判決執行查封,試回答下列問題: 高雄地院於查封「樂幸號」後,可否將該艘船舶出租?(10 分) 倘高雄地院公開拍賣「樂幸號」,甲可否投標?(5 分) 乙公司向高雄地院表明願提供擔保金,聲請撤銷對「樂幸號」之查封, 高雄地院應為如何之處理?(10 分) 2055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乙為兄弟,在臺北市大安區比鄰而居,向來不睦。某日甲於屋外設置 招牌,乙就甲設置之招牌以排除侵害為由訴請拆除獲勝訴判決(下稱排 除侵害事件),引起甲之不滿,遂訴請乙分割二人共同繼承位於高雄市 新興區之遺產A 地,受訴法院判決甲乙二人各分得A 地特定部分確定 (下稱分割遺產事件)。乙分別持排除侵害事件及分割遺產事件之確定判 決向臺北地方法院及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試問: 臺北地方法院應如何為強制執行?(10 分) 高雄地方法院應如何為強制執行?(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於民國(下同)105 年1 月1 日與乙訂立租賃期間至111 年1 月1 日 止之加油站租賃契約(下稱系爭契約)並經公證(系爭契約為附件),將 所有坐落於臺中市之加油站出租於乙經營,約定乙應繳付甲履約保證金 新臺幣600 萬元(下稱系爭保證金),於契約期滿返還加油站,而乙無契 約所定未履行事項時,由甲無息返還,公證書亦載明如甲未履行時,應 逕受強制執行。嗣乙以租期屆滿,甲未依約返還系爭保證金為由,於111 年4 月1 日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 稱臺中地院)聲請對甲之財產為強制執行,甲以乙尚未返還加油站,不 得請求返還系爭保證金為抗辯。臺中地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持法院命乙遷讓返還A 房屋(下稱系爭房屋)之確定終局判決為執行 名義,於民國(下同)111 年2 月11 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下稱臺北地院)聲請解除乙就系爭房屋之占有。臺北地院於同月21 日 核發執行命令,乙對之聲明異議,經臺北地院(法官)裁定駁回後,提 起抗告。臺北地院於111 年4 月1 日檢卷送臺灣高等法院(下稱臺高院) 後,於臺高院為裁定前之同年5 月5 日解除乙就系爭房屋之占有,使歸 甲占有。試問:臺高院就該抗告事件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彰化地院)核發之債權 憑證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乙所有之A 土地為強制執行,彰化地院 於民國111 年6 月6 日進行第一次拍賣。投標人丙以載有受款人而未經 其依規定背書之支票為保證金參與投標,開標結果,丙出價最高,則彰 化地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20550
- 第 4 題申論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臺北地院)以禁止債務人甲就其所 有A 房屋為處分行為之假處分裁定為執行名義,禁止甲處分其應交付與 債權人乙之A 房屋,並予以查封完畢;另有金錢債權之債權人丙亦對甲 取得給付金錢之確定終局判決之執行名義,試問:丙能否持之向臺北地 院聲請拍賣A 房屋,以資受償?(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對債務人乙取得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勝訴之確定終局判決 後,即持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聲請就乙所 有之財產為強制執行,於獲償300 萬元後,向乙表示免除其餘200 萬 元債權,惟甲嗣仍依原執行名義以查無乙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為由,聲 請執行法院發給債權憑證。請附理由回答: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取得執行名義後,即聲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 稱臺中地院)查封、拍賣債務人乙所有之土地,並定於民國110 年7 月 7 日上午9 時30 分進行第一次拍賣,甲於同年5 月5 日收受臺中地院 應將拍賣公告登載新聞紙之通知後,卻未將拍賣公告登載於新聞紙, 臺中地院仍按時進行拍賣程序,由第三人丙以最高價得標。請附理由 回答:臺中地院所進行之拍賣是否有效?(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新臺幣600 萬元債務本息,於取得勝訴確 定判決後,聲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臺北地院)就乙在 第三人A 證券公司之20 萬股股票為強制執行。請附理由回答:臺北地 院應依動產執行或依其他財產權之執行方法開始強制執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借款為由,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 北地院)起訴請求判命乙清償,臺北地院判決後,乙提起合法之上訴, 惟臺北地院誤以該判決業經確定,乃核發判決確定證明書與甲,甲即 檢具臺北地院之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向該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就乙 所有之財產為強制執行,乙主張臺北地院核發之確定證明書有誤,該 民事判決尚未確定,不得據以強制執行為由,依強制執行法第12 條聲 明異議。請附理由回答:臺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務人乙因向債權人甲借錢,將乙所有之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甲。設 定完成後,乙在A 地上營造未經保存登記之B 屋自己居住使用。嗣甲因 乙未按期還款,取得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並以之為執行名義,列 乙為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乙於法院為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後,如於該裁定送達前死亡,或於強 制執行開始後死亡,執行法院各應如何處理?(15分) 倘乙於強制執行開始後死亡,執行法院得否將A 地及B 屋併付拍賣? 又應如何分配價金?(10分)
- 第 2 題申論題
A 公司取得命前任董事長甲交付公司印鑑大、小章各乙枚之確定判決, 據之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法院限期命甲自動履行,交出A 公司大小章,甲屆期並未交出, 亦不依法院通知到場接受訊問。執行法院欲拘提甲到場,須符合那些 要件?各該要件應如何解釋適用?(15分) 拘票開出後,應由何人執行拘提?拘提過程中,甲聚集多數黑衣人阻 擋。執行人員除返回法院而暫不執行拘提外,可為如何之積極處理? (10分)
- 第 3 題申論題
金錢債權人甲聲請就債務人乙對第三人丙之租金債權為執行時,執行法 院所發扣押命令,無法依甲所陳報之住所送達於乙及丙,執行法院命甲 陳報乙及丙之最新戶籍資料,再為送達,甲不能補正,致無法將扣押命 令送達於乙及丙。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金錢債權人甲聲請對債務人乙所有之A 地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受理 後,於查封時,發現A 地連同其上之B 屋,已因其他金錢債權人丙之聲 請強制執行而查封在案,執行人員應如何處理?又A 地、B 屋經拍定後, 甲得否就B 屋之所得價金分配?(25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債權人以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名義,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 行,經執行法院拍賣抵押物結果,其價金不足清償抵押債權,債權人 可否就不足受償之債權,聲請執行法院續對債務人之其他財產強制執 行?(10 分) 債務人於民國100 年間提供其所有之A 地為債權人設定抵押權後,始 在A 地上興建B 屋居住,嗣債權人以法院許可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 名義,聲請拍賣A 地,問A 地拍定後可否點交?(10 分) 承上,因A 地上有債務人之B 屋占用,致價格低落或無人應買,而影 響抵押債權之受償,抵押權人可否無庸另取得執行名義,逕於該強制 執行程序中,聲請執行法院將債務人所有A 地上之B 屋併付拍賣,並 就B 屋賣得價金優先受償?(1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持有乙於民國107 年1 月1 日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 之本票一紙,屆期提示未獲清償,甲乃聲請法院裁定就該本票准為強制 執行,乙收受法院就該本票准為強制執行之裁定後,尚未確定前死亡; 其唯一繼承人丙除自有A 地1 筆外,另繼承乙價值500 萬元之遺產B 地1 筆,B 地迄未辦理繼承登記。設甲以上開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列丙為 債務人,聲請對丙固有財產A 地及繼承乙之遺產B 地強制執行,下列問 題請附理由說明之: 上開執行名義已否成立暨丙有無被執行之適格?(10 分) 甲可否對丙所有之A 地強制執行?(10 分) B 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執行法院應如何強制執行?(10 分) 20550
- 第 3 題申論題
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查報債務人持有第三人甲簽發,以乙銀行 為付款人,面額新臺幣50 萬元,發票日為民國108 年8 月30 日,未禁 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乙張,聲請對該財產強制執行,問執行法院應如何執 行?請附理由說明之。(20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述強制執行事件,關於「囑託他法院執行」與「移送他法院管轄」, 適用上有何不同?並舉例說明之。(15 分)又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事件, 若為移送他法院管轄之裁定,該裁定以何時送達債務人為適當?(5 分) (以上答題,應附理由)
- 第 1 題申論題
甲持A 法院核發命債務人乙應給付債權人甲新臺幣100 萬元之支付命令暨 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向乙住所地A 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 行標的為乙住宅內之動產及乙所有坐落於B 法院轄區內之C 土地一筆,請 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 法院可否直接函請C 土地之管轄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暨逕赴C 地現場實施查封?(5 分) 債務人乙若主張其從未欠甲款項,與債權人甲並無債務存在,究應向 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抑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求救濟?(15 分) 若債務人乙主張其從未接到該支付命令,具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問執行法院應否審查該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於債務人乙?(1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關於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請附理由說明債務人下列財產應如何執行? 債務人乙名下汽車一輛,現場查封時,該車為債務人之友人丙占有使 用中,丙表示該車係向乙借用,拒絕交予執行人員查封。(15 分) 債務人乙前於另案強制執行事件中,拍定買受他債務人所有之A 地一 筆,已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惟尚未持該權利移 轉證書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10 分) 債務人乙向第三人丁買受B 地一筆,嗣經民事判決確定,丁應將B 地 所有權移轉登記與乙。惟乙迄未持該判決向地政機關辦理B 地所有權 移轉登記,現B 地所有人仍為丁之名義。(1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乙向甲承租A 屋,租期屆滿,乙未交還A 屋,甲乃於民國106 年12 月 31 日本於租賃關係,向法院起訴請求乙交還租賃物「A 屋」,獲勝訴判 決確定,甲持此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請求乙交還A 屋。詎第三人丙 具狀聲明異議,表示其於107 年1 月1 日向乙承租A 屋占有使用迄今。 如丙之異議屬實,請附理由說明執行法院可否強制丙遷讓交還A 屋予甲? (10 分) 2056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向乙買受A 地一筆,因乙拒絕辦理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甲為保 全A 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乃聲請法院裁定假處分,禁止乙就A 地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並經假處分強制執行事件, 查封A 地在案,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設乙之其他債權人丙,為保全其對乙之金錢債權,聲請法院對乙為假 扣押裁定獲准,丙即持該假扣押裁定,聲請對乙為假扣押強制執行, 並請求法院查封A 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設乙之其他債權人丁,取得對乙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拍賣上開 假處分查封之A 地,執行法院應否准許?(1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附理由說明對於下列之強制執行聲請,法院之民事執行處應如何處理? 甲持第一審法院假執行宣告之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判決主文第一項 為:「被告乙應協同原告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專利權之移轉登記」。(13 分) 甲持法院之勝訴確定判決,判決主文係:「被告應於聯合報、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如 附件(略)所示之道歉啟事」。(12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大陸之甲公司於杭州人民法院取得對臺商乙公司相當於新臺幣5000 萬元之民事勝訴 確定判決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4 條聲請臺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甲公司即執 該大陸判決與臺北地方法院之認可裁定,聲請對乙公司強制執行,並查封乙公司之 土地及廠房,請問: 強制執行法第14 條之債務人異議之訴之立法本旨,係欲規範何種情形?(13 分) 在強制執行終結前,乙公司主張此債權根本自始未發生,可否依強制執行法提起 債務人異議之訴?若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則應依強制執行法第14 條第幾項提 起?請依實務見解說明理由。(12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光明公司向大正公司訂購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之電腦材料,並簽發800 萬元本票 擔保,其後因交貨發生糾紛,光明公司乃拒付該買賣價金。嗣於民國(下同)106 年 7 月10 日,大正公司持該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書,聲請查封拍賣光明公司之A 廠房。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請問對於以下之聲明參與分配,法院執行處應否許可? A 廠房之抵押權人甲,以清償期為110 年之抵押債權,聲明參與分配。(13 分) 光明公司之債權人真大公司,另持300 萬元之法院假扣押裁定為執行名義,聲明 參與分配。(12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持給付金額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之法院勝訴確定判決,對乙之不動產實施強制 執行,並有丙以法院和解筆錄所載100 萬元之債權依法參與分配。法院於民國106 年 5 月1 日至現場完成查封之揭示,但在該日之前,未先囑託地政事務所為查封登記, 一直到同年6 月5 日始完成查封登記。乙利用未查封登記之空檔,於5 月5 日將該 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予丁。請問:乙於5 月5 日對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之效力為何?丙 可否主張該抵押權設定無效?(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請求權之意義與性質為何?(15 分)執行法院依未送達於債務人甲之支付 命令辦理強制執行程序終結,俟後甲得否以該支付命令未確定而主張執行法院所為 執行行為無效?(10 分)請就我國現行法制分別說明之。
- 第 2 題申論題
查封動產之意義與效力為何?(15 分)對於查封之實施有何限制?(10 分)請就強 制執行法有關規定說明之。
- 第 3 題申論題
聲明參與分配之意義與要件為何?(10 分)政府機關得否聲明參與分配?(5 分) 甲向乙借款500 萬元,並以甲所有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以供擔保。甲屆期未返還借 款,乙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經執行拍賣後僅得400 萬元可資償還。 在拍賣終結當日,丙以確定判決就其對甲之債權100 萬元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 應如何處置?(10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聲請就債務人對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為執行標的時,執行法院之執行方法為何? (15 分)第三人如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存在,應如何提出救濟?(1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向乙承租房屋,約定租賃期間自民國103 年4 月1 日起至104 年3 月31 日止, 租期屆滿應交還房屋,租約並經公證,於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惟甲於租期 屆滿後,並未依約將房屋遷讓返還於乙,乙即於104 年5 月5 日以該公證書為執行 名義,向執行法院聲請甲應將房屋遷讓返還,執行法院於104 年6 月6 日前往現場 執行時,發現該房屋現由甲於104 年1 月1 日起轉租於第三人丙占有使用中,執行 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法第59 條對於查封物保管方法之規定為何?(2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假扣押裁定,聲請對於債務人乙之財產為假扣押,執行無效果,甲即聲 請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20 條之規定,命乙報告財產狀況,執行法院應如何處 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甲之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乙所有之土地及建物,拍賣條件定為 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土地及建物之底價各定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應買人 丙僅出總價220 萬元,未列分筆價額;應買人丁則列分筆價額土地115 萬元、建物 110 萬元,但合計總價為240 萬元;應買人戊則出價土地170 萬元、建物90 萬元, 合計總價260 萬元。請就丙、丁、戊投標應買行為之效力,說明執行法院應如何決 標?學說上如有不同意見,亦請併加申論。(3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得提起強制執行法第14 條第1 項債務人異議之訴的「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執 行名義所指為何?(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住所所在地位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稱臺北地院)為滿足其對債務人 乙公司(住所/營業所所在地位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稱臺中地院)之執行名義上 所載金錢債權,乃向臺北地院聲請查封拍賣乙公司之商標專用權。臺北地院依甲之 聲請將該商標專用權拍定並移轉後,乙主張臺北地院之執行行為是無管轄權所為, 應屬當然無效,有無理由?乙應如何請求救濟?(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為命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登報道歉,而債務人不自願履行時,法院應如何執 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報載一則關於強制執行之新聞:甲銀行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乙之房屋,第三 人丙繳交新臺幣(下同)20 萬元保證金,並投標出價250 萬元拍定該屋,惟未依限 繳交價金,法院乃再拍賣該屋,而以240 萬元賣出,原拍定人丙繳交之保證金因違 約被法院全數沒收作為賠償。試以強制執行法有關再拍賣之規定評析此一新聞。 (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住新北市,債務人乙住新竹市,甲訴請乙清償貨款,取得乙應給付甲新臺 幣500 萬元之確定判決。甲乃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乙所有坐落臺中市之土地一筆,已 實施查封,尚未拍賣前,乙因意外死亡,其有已成年之繼承人丙、丁。試問: 原強制執行程序是否應繼續進行?(10 分) 如債權人甲以該土地不足清償債權,而聲請執行法院就繼承人丙自有(非因繼承 取得)之房屋一棟實施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可否准許?(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何謂動產之變賣?又具有何種情形,執行法院始得將查封之動產變賣之?試依強制 執行法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為一定之意思表示之確定判決,試問何時視為債務人已為該意 思表示?又上述意思表示係有待於對待給付者,試問何時視為債務人已為該意思表 示?(20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住臺北市,債務人乙住桃園市,甲訴請乙給付借款,取得乙應給付甲新臺 幣(下同)500 萬元之確定判決。甲乃聲請執行法院就乙所有之電視機1 台及坐落 臺中市之不動產一筆實施強制執行,並均經執行法院查封。上述不動產尚在進行鑑 價中,即將實施拍賣,而該電視機則已經拍賣完畢,執行法院並已將賣得價金交付 甲。試問: 如乙主張其於前開訴訟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判決前,即已經由友人丙給 付該500 萬元之借款予甲,且亦未積欠甲其他任何債務,乙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 有無訴訟救濟方法?(15 分) 如第三人丁主張該經拍賣之電視機1 台係其所有,僅係其借予乙使用,丁依強制 執行法之規定有無訴訟救濟方法?(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名義除當事人外,對於何人亦有效力?(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法院於強制執行程序中,依強制執行法規定,那些物品不得查封?(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依據強制執行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法院進行拍賣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第一次拍賣期日距離公告之日,不得少於若 干日?(8 分) 第一次拍賣未拍定,法院減價再行拍賣(即第二拍)時,再行拍賣之期日距離公 告日之期間為何?(8 分) 前項情形,法院進行減價拍賣(即第二拍)時,法院如何決定拍賣最低價額? (9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子女,而債務人不為履行時,依強制執行法第128 條規定, 法院得採取之執行方法為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簡述下列問題: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拘提時,應由何人執行之?(5 分)又執行管收時,應由 何人將應管收人送交管收所?(5 分) 實施強制執行時,經何人同意,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5 分)每次延緩執行之期 限為何?(5 分) 查封動產時,若將查封物交付保管者,並應以何方法行之?(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普通債權之債權人甲、乙對同一債務人之相同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發支 付轉給命令取得金錢款項,乃於民國100 年4 月13 日製作分配表,然另有普通債 權人A持合法執行名義並已繳足執行費,於民國100 年4 月13 日具狀向執行法院 聲明就上開金錢款項參與分配,則債權人A聲明參與分配之效力如何?(12 分)又前 開債權人A如係於民國100 年4 月12 日主張依民事訴訟法第122 條規定以言詞方 式在法院書記官前陳述,由書記官製作筆錄,向執行法院聲明參與分配,則其聲明 參與分配是否合法?理由為何?(13 分,未附理由不給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不動產拍賣期日,執行法官開標時,發現有投標人甲、乙、丙願出之最高價額相 同,此時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法官應如何處理?(12 分)又不動產經二次減價拍賣 後而未拍定,債權人亦不願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於何期間內?(5 分) 作何執行程序?(8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假扣押之執行與假扣押之裁定送達債務人,其先後順序為何?(5 分) 又假扣押之執行,其聲請期間限制為何?(5 分)若聲請假扣押之執行係在法定期間 內,但逾法定期間後,債權人又聲請追加查封其他財產,是否合法?試說明理由為 何?(10 分,未附理由不給分)另假扣押執行後,假扣押之裁定不能送達債務人, 債權人亦未聲請公示送達者,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積欠債權人乙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之借款,債權人乙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債務人甲所有A 土地在案,嗣後因債務人甲亦積欠債權人丙10 萬元之借款,經債權 人丙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在案,丙持之向法院聲請執行甲所有A 土地,試問: 法院應否拍賣A 土地?(15 分) 倘A 土地經拍賣所得20 萬元,乙與丙各分配10 萬元完畢後,另債權人丁聲明參 與分配,法院是否應重新分配?(1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於公開場合,以不當語言指責乙,侵害乙之名譽,乙起訴請求甲應為回復乙名譽 之適當行為。經法院判決命甲應向乙鞠躬道歉確定在案,試問:甲拒絕履行鞠躬道 歉之行為,乙持該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所有A 土地與乙所有B 土地相鄰,因渠等發生通行之爭議,甲先向法院聲請假處 分,法院裁定命乙不得妨害甲通行B 土地,嗣後乙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甲通行 B 土地,試問: 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倘乙違反不得妨害甲通行B 土地之假處分內容,甲應如何主張救濟?(1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持確定之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債務人在商業銀行之存款,執行法院據此核 發執行命令。試問:法院得核發之執行命令之種類與定義為何?(20 分)執行命令 於何時生效?(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支出之執行費用與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是否均得就強制執行之財產先受清 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不動產於法院查封後,地政機關為查封登記前,所有人將其移轉登記於第三人者, 其效力如何?執行法院可否逕行拍賣並塗銷移轉登記?(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乙二人因通行權涉訟,確定判決主文內記載:「甲應容忍乙在其土地上之某部 分通行。」甲卻故違判決,在該地設置路障,阻止乙通行,乙乃依據判決聲請強制 執行,執行法院是否應予准許?如應准許,其執行方法如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進行A不動產拍賣程序前,漏未對A不動產附屬之B增建物(無獨立之出 入口,且不能為獨立之使用)一併鑑價,即進行拍賣程序。俟拍定後,執行法院將 不動產之權利移轉證書發給拍定人前,債務人以B增建物之價值甚高,為拍賣效力 所不及,而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出租人於房屋租期屆滿後,訴請交還房屋,承租人於訴訟繫屬中將房屋轉租他人, 則出租人於獲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可否持上開確定判決對次承租人執行?(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不動產之拍賣,經拍定人繳納價金,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尚未分配價金,第三人 主張該不動產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物,其為所有權人,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請 求撤銷拍賣程序,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法院應否准許?(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於民國96 年1 月1 日向乙借款新台幣200 萬元,約定於96 年12 月31 日清償, 並同時將其所有之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乙。嗣甲復於96 年7 月1 日將之出租予丙並 交付使用,租期3 年。其後甲未依約清償,乙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確定後, 即向執行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執行法院遂於97 年1 月31 日查封系爭房屋,則執 行法院可否以點交之條件拍賣系爭房屋?又倘甲係分別於95 年7 月1 日、97 年2 月 28 日將系爭房屋出租予丙使用,其結果又有何不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他債權人於執行程序開始後,應於何時聲明參與分配?逾期聲明參與分配之效果為 何及有何例外之情形?(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程序中之停止執行與延緩執行有何不同?請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拍賣債務人之電器一批,經拍定由甲買受電視機一台,並已繳清價金,嗣甲 以電視機畫面不清為由要求退貨或減少價金,執行法院應否接受?請附理由說明之。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強制執行,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依法為公法人者,對於債 務人管有之公用財產及非公用財產可否為強制執行?請說明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為執行時,如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存在,第三 人應如何處理?第三人如對執行法院之執行命令置之不理,有何後果?請說明之。 (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動產及不動產之查封方法有何不同?試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子女者,其執行方法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比例原則於強制執行程序中是否有其適用?試舉強制執行法上規定說明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我國某甲公司出口某類果凍至美國,疑因使用標示不明,造成美國籍乙之幼子丙 噎斃,經乙向美國加州某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甲公司雖未曾出庭應訊,仍被 該法院判決應賠償乙美金五千萬元懲罰性賠償金,該判決且已確定。若乙持該確 定判決,請求我國法院准予承認及執行,問我國法院對此請求之准否,應考慮何 等因素?(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確定判決主文記載:「被告於原告給付價金新臺幣五百萬元同時,應將座落某處之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原告」,原告應如何聲請執行?(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乙共有建地一筆,無法達成分割協議,甲遂對乙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經法官 勸導,成立訴訟上和解,約定將該共有建地以原物分割,並作成和解筆錄,甲分得 土地上有乙所建車庫乙間,甲可否持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聲請命乙拆卸車庫交付 土地?(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務人之動產經法院執行查封後,發生如何之效力?(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經執行假扣押之債務人財產,對該債務人取得確定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之他債權人 具狀聲請法院將之拍賣,執行法院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依債權人甲之指示,查封債務人乙家中之古董花瓶一只,翌日第三人丙向 執行法院聲明異議,主張該被查封之花瓶為伊所有,債務人乙係向丙借去觀賞而已, 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依債權人甲之導引,欲查封債務人乙之汽車時,發現該汽車已被行政執行 處查封,執行法院得否再行查封?如不得再行查封而債權人甲仍欲就該財產執行 時,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何謂參與分配?參與分配之法定要件及期限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以下各項財產,適用何種執行程序,請附理由簡要說明之。(25 分) 不動產應有部分 船舶 銀行存款
- 第 1 題申論題
試述執行名義之種類,債權人依各類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時,應提出何種證明文 件?如未經提出者,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試就強制執行法之規定,說明拘提、管收債務人之要件及執行方式。(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執行人員查封動產之權限為何?又何種動產不得查封?(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住台北市,債務人乙住台中市,甲訴請乙清償借款,取得乙應給付甲新台 幣(下同)三百萬元之確定判決,甲乃聲請法院就乙坐落台南市之土地與建物查封 拍賣,嗣乙以甲積欠乙貨款五百萬元,主張抵銷。第三人丙亦稱前開建物係丙出資 興建。試問乙、丙有何訴訟救濟方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確定之終局判決,甲對乙有金錢債權五百萬元,乙有二筆土地,一在基隆市,另一在高雄市,甲為實現其債權,乃聲請查封拍賣該二筆土地。試問應向何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二十五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乙對丙分別有二百萬元、一百萬元之金錢債權,均取得執行名義,於甲先聲請法院實施查封丙所有之土地一筆後,乙亦聲請法院查封該土地。試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二十五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查封動產與不動產之方法為何?試說明之。(二十五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付一定之動產,或交出特定之不動產者,其執行方法為何?試分別說明之。(二十五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