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制作業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警察法制作業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1 種考試・本頁 56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56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56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為鼓勵企業投入綠色能源研發,促進產業轉型,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 創新條例》部分修正條文,其中增訂條文規定:「有關租稅優惠之技術項 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財政部遂依此授權,於民國114 年10 月 1 日正式公告「綠能產業適用租稅優惠技術名錄」(下稱技術名錄),詳 細列舉符合研發投資抵減之特定技術。甲半導體公司(下稱甲公司)研 發之「極紫外光光阻回收技術」未獲納入技術名錄。甲公司主張:該技 術具備高度減碳效益,卻因財政部公告之程序瑕疵而被排除,且該名錄 實質限制其適用租稅優惠之權利,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原 則。試依據行政程序法、中央法規標準法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意旨, 回答下列問題: 試分析系爭技術名錄之法律性質為何?其究屬行政程序法上之「法規 命令」或「一般處分」?請具體論述之。(25 分) 若授權法律僅規定「有關租稅優惠之技術項目,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行政機關即據此訂定系爭技術名錄,是否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 (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某年度國防機密預算案時,立法委員甲於 委員會中針對特定採購項目之執行成效,對列席備詢之國防部長乙提出 嚴厲批評,並要求乙針對該採購案日前發生之流標細節即刻做出說明。 嗣後,該預算案因朝野意見分歧,無法於委員會達成審查共識,委員會 遂依議事程序決定將議案送交院會處理。於院會進行二讀程序前,立法 委員丙認為該議案涉及國家安全且具備高度爭議,主張應即刻進入「黨 團協商」,惟遭部分黨團公開反對。試依據現行法律規範、相關法理及憲 法法庭判決意旨,回答下列問題: 立法委員甲在委員會對部長乙所行使之權力,其法律性質屬於「質詢 權」或「詢問權」?兩者在行使時機、地點與對象上有何異同?(25 分) 若該預算案於委員會審查完竣後,立法委員丙欲要求將該案交付黨團 協商,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該案進入黨團協商之法定 條件、時機及程序為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自治條例得否規定「行政罰」之事項?請依相關法規說明議決機關、核 定(或備查)機關、公布機關、種類限制及具體程序。(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處罰法定主義」是否為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基於 處罰法定主義之制裁規範,在「責罰相當原則」之前提下,是否容許 「符合法規意旨之行政規則」作為適用依據?請舉實務見解為例說明 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舉實務案例(司法院憲法解釋或行政法院裁判)說明「從新從優原則」 是否為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現行法制中有無明確之 規範內容?實際適用時有無應注意之事項?(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之規定,立法院針對「變更法定預算執行」之 議案審議,應如何進行審議程序?並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例說明之。 (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53 條第2 項規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甲產業園區服 務中心擬定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報由經濟部核定後,公 布於機關網站。該費率針對甲產業園區內閒置土地,加徵5 倍維護費。乙 為甲產業園區廠商認為5 倍維護費過高,並不合理。試問,甲產業園區一般 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之法律性質為何?其公布於機關網站是否已踐行發布 程序?(40 分) 參考條文 產業創新條例第53 條 依第50 條規定成立之管理機構,得向區內各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1.一般公共設 施維護費。2.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3.其他特定設施之使用費或維護費。 前項各類費用之費率,由管理機構擬訂,產業園區屬中央主管機關開發者,應報中 央主管機關核定;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開發者,應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核定。 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內使用人屆期不繳納第1 項 之費用者,每逾2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1 滯納金;加徵之滯納金額,以應納 費額之百分之15 為限。
- 第 2 題申論題
A 直轄市為強化市內道路之維護及管理,避免不當開挖造成市民生活不便, 制定A 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在A 市開挖道路埋設各項管線者,必 須向A 市政府申請許可並繳納新臺幣100 萬元保證金。未經申請許可而 開挖道路者,處罰新臺幣10 萬元並沒入開挖機具。甲為天然氣股份有限 公司,為穩定供氣並確保供氣安全,未經申請,擅自開挖道路,逕行鋪 設新的輸氣管線。經市民檢舉,A 市政府查證甲並未申請許可屬實,認 為甲已經違反A 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科處甲新臺幣10 萬元 罰鍰並沒入開挖機具。甲認為A 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違法限制市 民營業自由及侵害財產權,試自地方制度法之觀點評論甲之看法。(30 分) 參考法條 地方制度法第18 條 下列各款為直轄市自治事項: 十、關於交通及觀光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道路之規劃、建設及管理。
(一)
- 第 3 題申論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第1 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試問 依我國憲法規定,立法委員得否強制行政院院長辭職?其方式為何?(3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行政執行法第一條:「行政執行,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 他法律之規定。」規範,可否使該法取得相對於其他法律之優先適用地 位?該法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皆設有「即時強制」規定。學說上有執前開 法條,主張行政執行法係基本法,優先警察職權行使法而適用者。此種 觀點是否妥適?(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從立法學觀點以論,對於人民之事業或活動加以規制之法律,無論採行 許可制、報備制、登記制抑或認定制,皆應有一定之基本規範。其中許 可制應有之規範事項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何謂實質意義之法規命令(實質法規命令)?行政機關訂定此種規範所 應踐行之程序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法律明確性原則之內涵為何?依該原則,立法者於制定法律時,可否以 「不確定法律概念」為規範用語?(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為使警察法制作業清楚明白容易遵行,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中,至少 應包括何種原則?試說明該項原則之意義,並舉相關司法院釋字說明 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一條規定:「本辦法依警察人員人 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地方 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一條規定: 「為地方法院(以下簡稱法院)與警察機關加強聯繫,妥速處理違反社 會秩序維護法(以下簡稱本法)案件,特訂定本辦法。」、高雄市防制贓 物自治條例第一條規定:「為發揮警民合作,以防制贓物銷售,並預防犯 罪,特制定本自治條例。」試問此三項法規各為何種性質?其訂定程序 各為何?(5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央政府之立法權如何制衡行政權?試 舉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與相關司法院釋字說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範設計,說明行政規則之訂定(含廢止)程序。 (3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請依據警察法之規範設計,說明中央、直轄市及縣(市),針對警察法制 之何種事項,係分別負責立法或執行之項目。(3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以核能電廠預算案之司法院釋字第520 號解釋為例,針對變更法定預 算執行之審議,說明立法院之議案審議,應依據何種標準,並如何進行 審議程序?(4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針對「翡翠水庫集水區石碇鄉碧山、永安、格頭三村遷村作業實施計畫 (以下簡稱「實施計畫」)」,司法院釋字第542 號解釋指出,係先經行政 院核定,並由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公告,其應屬行政命令而予以 審查。 再者,司法院釋字第542 號解釋進一步指出:「……行政機關內部作業計 畫,經公告或發布實施,性質上為法規之一種;其未經公告或發布,但 具有規制不特定人權利義務關係之效用,並已為具體行政措施之依據 者,則屬對外生效之規範,與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相當……。」 請問行政程序法規範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在主體、權源、對象、內 容及效果等方面,有何差異?並請說明兩者之訂定(含廢止)程序為何? 最後,針對前述實施計畫,應屬行政程序法規範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評論司法院釋字第542 號解釋之見解。(4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請舉例說明覆議案之要件與其流程。(3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何謂「自治條例」?其名稱為何?其規定「罰則」 之限制及程序為何?(3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行政程序法第154 條規定,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 公告周知之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此 為法規命令之預告程序。法規命令未經預告程序而發布者,其法律效果 為何?(3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行政程序法第6 條規定之平等原則,試說明下列規 定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第6 條第1 款規定,現職警察人員保送進修 應具之條件如下: 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15 分) 國內進修者,須曾受警員以上養成教育;出國進修者,須曾受警官養 成教育。(1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中央法規與地方法規之效力何者優先?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行政規 則或職權命令時,效力為何?(3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在我國與不少國家的國會,都設置委員會來處理法律案的審議。 請問我國立法院的常設委員會如何組成?(10 分) 請依據我國的國會法制,具體說明常設委員會在我國法律案的審議過程所擁有的 職權。(10 分) 請說明為何學說上常認為我國立法程序中委員會實際所發揮之功能不甚完美? (1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某縣政府欲推動觀光產業,想運用縣府擁有之空地,推動設立觀光夜市。因為發現 其他地方之觀光夜市經常出現向觀光客販賣高價水果或食物之行為,為了避免此一 問題,決定制定自治法規,針對在縣政府土地設立之觀光夜市進行管理,並且希望 以罰鍰來處罰哄抬價格之業者。 請問該縣的法制人員,應該建議該縣政府之主管機關首長,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 的那一種立法形式,來制定此一自治法規?(15 分)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該自治法規應該以怎樣的程序進行公布或發布?(5 分) 該自治法規函報中央主管機關,應採取備查或核定的方式?(1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信賴保護原則是重要的法律原則,為維護此一原則,法制人員在法規命令修正時, 可採用怎樣的立法技術?(3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警察法制作業之目的在於依法行政,試論我國依法行政之意義與內涵並舉大法官相 關解釋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行政機關訂定警察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之程序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據現行有效之憲法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提出之何種決議,若認為窒礙難行, 得請立法院覆議?覆議之程序為何?覆議結果對於行政院之拘束力為何?立法院得 行使之覆議與復議有何不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直轄市內公寓大廈眾多,若干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維護社區安全與便利,敦聘 保全業務公司協助管理,各保全業務公司於各社區得使用之保全或通訊裝備並不相 同,其使用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亦有疑義。甲直轄市為有效輔導保全業務之健全 發展,決定以保全業法與其施行細則為依據,制定自治法規予以規範。試問:依據 我國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地方自治法規有那些類型?(10 分)甲直轄市可能得制定 何種類型之自治法規且訂定程序為何?(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申論勤務規劃作業中,應有那些法制作業之原理原則或程序規範必須落實?(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我國警察法第12 條規定,警察基層人員得採警員制,其施行程序,由內政部定之。 試申論本條規定目前在我國之落實情形、問題與解決之道。(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試申述並舉實例說明在警察法制作業上,所謂「情節重大」應有之具體判斷標準為 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就我國現今實務慣例及已產生之諸多問題,申論公聽會應有之程序規範。(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司法院釋字第445 號解釋(87 年1 月23 日發布)對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曾作成 「與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及「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圍」二層面之解釋。試說明 集會遊行法之立法有那些與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那些是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 圍?就前者與後者之法制作業而言,應如何作為?(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制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已完成立法,並公布施行。試依中央行 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說明依新法制須要進行之下游法制作業事項。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對於既有的市規章或縣規章如何整合成直轄市法規? 在未完成上開立法前,其過渡期間可如何為之,始符合依法行政原則?(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內政部警政署係內政部之附屬機關。試說明內政部警政署主稿由內政部定奪之公文 與逕由內政部警政署批核之公文有何不同?其如何以法制之作業程序,改由內政部 警政署逕予定奪?(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9 條規定:「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 理」。試問: 「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之程序與效力。(12 分) 內政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之法律關係。(13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警察法第3 條規定:「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制度及其他全國性警察 法制,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試問下列事涉警 察事項之法制名稱。(每小題5 分,共25 分) 官制 官規 教育 服制 勤務制度
- 第 3 題申論題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 條第3 項規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方式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試問: 該「辦法」究係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12 分) 經認定後,上開行政命令,中央警政主管機關應如何訂定?(13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依地方制度法第27 條第1 項之規定,地方政府可訂定「自治規則」;如地方警察 機關擬以訂定「自治規則」規範地方警察人員。試問: 地方警察機關可否訂定事涉警察事務之自治規則?(12 分) 內政部警政署可否將該自治規則以全國警察一體適用為由,而改訂定為規範全國 警察事務之法制,其權限如何?(13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法規的修正,旨在改變現行法的某些規定,而使立法達到預期之目的,以適應社會 的需要。針對修正法規增加或廢止少數條文時,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0 條有何規定? 請分別加以說明。(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在法規草案的格式中,無論制定案或修正案,均須加具總說明。請依中央行政機關 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的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其內容。(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黨團議案協商之主要目的在使朝野黨團在尊重及和諧氣氛中溝通,儘速達成共識, 以利議案圓融順利通過。試論述黨團議案協商之程序。(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請依行政程序法,論述警察法規命令實務作業上訂定之整體流程及其應注意事項。 (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說明中央法律與地方自治條例有何區別?其在法制作業上應如何草擬?有何特別 規定?試述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內政部警政署為輔導員警加強身心靈健康,擬訂定輔導法規。試問:法規的屬性、 定名及主要的法制架構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報備制」之意義與機能何在?從立法學之觀點以論,制定法對於人民行為或活動 之規制手法採行報備制者,其應有之規範事項為何?試論述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何謂「行政保留」?有論者認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第3 項「國家機關之職權、 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暨第4 項「各機關之組織、編制 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之規範,已提供行政保留 之憲法依據者。是項見解是否妥當?試論述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何謂法案屆期不續審原則?請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闡述此一規定是否符合 民主政治與行政效能?(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集會遊行法第26 條規定:「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 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 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請就此規定說明其係何一般法律原則的具體實現?又 該法律原則之意義與內涵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我國立法委員及立法院黨團依法得提出法律案,請依相關規定說明立法委員或立法 院黨團提出法律案之程序各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規定,法規草擬作業應注意那些事項? (25 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