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刑事訴訟法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年份: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24 題

甲於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致乙、丙二人受害,損失共計新臺幣15 萬 元,經地方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檢察官僅以量刑過輕為 由提起上訴,惟於二審審理中,另提出尚有丁因本件犯行受害損失新臺 幣3 萬元事實之移送併辦意旨書,試問: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請求應 如何處理?(35 分)
甲為律師,受詐騙集團首腦乙委任為其成員丙、丁辯護,並受乙諮詢詐 欺罪相關事宜,其後因受乙唆使將偵查中不公開事項轉告於乙,涉犯刑 法第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如檢察官聲請搜索甲之律師事務所, 可否扣押甲製作有關甲、乙交談之文件資料?(35 分)
甲犯傷害罪,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 惟經第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如甲認原審事實認定錯誤而提起再審救濟, 原參與二審判決之法官乙,得否於再審程序再次參與審判?(30 分)
審判中,檢察官提出被告甲在警詢時的自白筆錄及錄音檔案作為證據之 一。在調查證據時,甲爭執筆錄的內容與當日自己的陳述有出入,法官 當庭播放警詢時的錄音檔案,不料發現其品質極差,完全無法分辨是否 為甲的聲音或是其內容為何。試問自白筆錄有無證據能力?請詳述理由 說明。(35 分)
檢察官在偵查結束後,就涉犯殺人未遂罪的嫌疑人甲提起公訴。在審判 中,甲未選任律師為自己辯護,法院也沒有為其指定辯護人。法院審判 後,認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未能證明甲犯罪,諭知無罪判決。檢察官不 服,提起上訴,主張之一是法院未為甲指定辯護人,訴訟程序違法。試 問檢察官的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理由詳細說明。(35 分)
警察甲在巡邏時,發現棄置在路邊的機車為先前被害人報案失竊之物, 於是陳報檢察官。檢察官命甲予以扣押。在審判中,檢察官提出該贓車 作為證據,證明被告乙的犯罪事實。試問檢察官命警察扣押的機車有無 證據能力?(30 分)
甲因詐欺案件經法院發布通緝,經司法警察乙逮捕而附帶搜索甲之身體,扣 得毒品一小包,乙經查詢得知甲有施用毒品前科,於甲拒絕自行解尿之際, 乙乃將甲帶往醫院委請醫師對甲強制導尿而採取之,並將尿液送請鑑定,得 有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之鑑定報告一份。試問:(每小題25 分,共50 分) 甲經警逮捕而接受調查時,甲選任律師A 為辯護人,A 對司法警察之 詢問甲及命甲自行解尿,不斷異議,司法警察乙乃禁止A 在場。甲及 A 對司法警察乙之禁止處分,得如何救濟之? 檢察官依據甲之尿液及鑑定報告而起訴甲犯有施用毒品罪嫌,依目前 最高法院判決的見解,法院應如何判決?
甲告乙犯傷害罪嫌,經檢察官A 偵查終結,處分不起訴,甲不服而聲請 再議,亦遭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以再議無理由而駁回之。甲再委任律師向 該管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經法院B、C、D 法官組成合議庭,裁定准 許甲提起自訴。甲乃委任律師自訴乙犯傷害罪嫌,經地方法院判決乙傷 害罪刑,乙明示僅以第一審判決未為緩刑之宣告為由,向高等法院提起 上訴。試問: 如檢察官A 轉任為法官,A 法官、B 法官可否參與乙傷害案件之審判? (20 分) 高等法院對乙之上訴,其審判範圍為何?如乙傷害案件經判決罪刑確 定,乙擬聲請再審,應向何法院聲請再審?B 法官可否參與乙聲請再 審案件之審判?(30 分)
甲於桃園市持有一級毒品,於桃園市交付給乙。乙後於新北市將毒品售 與不知名之第三人。乙遭警察官員查獲後,循線發現乙的毒品來自於甲。 偵查終結後,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起訴了乙販賣毒品案件,並以相牽連 管轄為由,起訴了甲的轉讓毒品案件。試問,新北地方法院得否就甲及 乙的案件為實體審判?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於偵查中,檢察官認嫌疑人甲有逃亡之虞,報請地檢署檢察長核發通緝 書獲准。於通緝期間,警察官員於路上發現甲,予以逮捕,並在上衣口 袋中發現海洛英一包。請問,在甲的持有毒品案件中,於甲身上發現的 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法院應如何決定?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檢察官訊問證人甲時,未告知其若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 得拒絕證言。甲在訊問後,做成不利於己的陳述。檢察官偵查後,另外 起訴了甲,並於甲的案件審判中,提出甲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的陳述為 證據,以證明甲的犯罪事實。請問,法院得否以甲的該陳述作為證據, 認定犯罪事實?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甲犯竊盜罪,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央求乙代其受過。乙一口答應,前往 警察局,佯稱該起竊案是自己犯下。檢察官未察,偵查後,向法院提起 公訴。審判中,法院發現真正的行為人是甲,不是乙。請問法院對於甲、 乙分別應如何處理?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警方接獲線報,稱有多項毒品前科的甲將於某日17 時在某超商門口 買賣毒品,警方遂至現場,當場逮捕甲並於口袋搜得毒品1 包並扣押之, 甲並供稱係乙以新臺幣5000 元賣給他,乙3 分鐘前才離開。警方遂在 附近巡邏,果然在同日18 時發現乙在某夜市出現,形跡可疑,警方立刻 上前逮捕乙,並在乙的皮包內搜得毒品5 包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扣 押之。乙遭提起公訴後,主張所有扣案毒品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無證 據能力。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公務員甲涉嫌利用職務向乙公司收賄,遭警方依法監聽其電話。監聽過 程中,錄下不知名人士打電話給甲說「東西已託人送到」,甲答稱「有」 之對話。半年後,檢方發現甲另外涉嫌向丙公司收賄,上述對話即為丙 公司高層與甲之談話。檢察官於蒐集相關證據後,起訴甲向丙公司收賄 罪刑,甲主張此段錄音違法。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某珠寶店發生搶案,有不知名路人對珠寶店老闆甲說:「我看到歹徒 搶完後,匆忙跑進路口停放之某私人汽車後離去。」警方根據此一線索 找到該輛車,車主乙矢口否認此事,偵查終結後檢察官起訴乙。審判中, 甲出庭作證,證稱確實有人當場跟他這麼說。問,甲之證述可否做為法 院認定乙犯罪之證據?(25 分)
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起訴處 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 法院判甲行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 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25 分)
甲基於使人受重傷害故意,同時對A、B 二人潑灑硫酸,致A、B 二人 的眼睛失明,A、B 二人分別委任律師先、後對甲自訴犯重傷害罪嫌。試 問:法院對B 之自訴應如何處理?B 在A 自訴甲的案件審理中,可否聲 請法院參與訴訟?(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犯傷害A 罪嫌,A 則認為甲犯重傷害罪嫌。試問:法院對 甲的犯行,應如何進行罪責(論罪)資料及量刑(科刑)資料的調查與 辯論?(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持偽造支票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申報債權,經承辦公務 員登載在案,一審判處甲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刑,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文書罪,疏未論斷,檢察官據此提起上訴,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處甲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試問:就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文書罪(法定刑3 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被告、檢察官如有不 服,可否上訴於第三審法院?(25 分)
甲殺人未遂案件經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 年後,因逾期上訴而告確定, 嗣甲於判決送達後3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421 條規定,主張有足生影響 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聲請再審。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偵查中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何種情況下應指派或指定律師為其辯 護?有無例外?(13 分)某甲為原住民,涉犯刑法告訴乃論之傷害罪, 檢察官偵查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 項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在偵、審階段,應否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12 分)
甲常出沒在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內徘徊,向往來乘客要錢,某日,在臺北 車站地下一樓自動售票機前,向往來旅客要錢並大聲咆哮,經其他旅客 報請站務督導A 到場處理,甲竟對A 恫稱:「你找我麻煩,是不是欠揍?」 (第一次恐嚇行為)翌日,甲再度騷擾旅客,A 出面制止,甲即朝A 踢 腿,致A 受有左膝蓋瘀血之傷害。第三天,甲、A 二人又在自動售票機 前相遇,甲對A 恫稱:「你不要找我麻煩,否則我會再揍你」(第二次恐 嚇行為)。案經A 訴請檢察官對被告甲偵查起訴,請回答下述問題: 檢察官起訴書起訴事實,僅記載傷害罪與第二次恐嚇罪,欠缺第一次 恐嚇罪之事實記載,地方法院亦僅對傷害罪與第二次恐嚇罪加以論述 判決,對於甲所涉犯之第一次恐嚇危害安全罪未論罪部分,檢察官應 為如何救濟?(13 分) 檢察官起訴書起訴事實,明白記載上述三罪,但法院判決卻漏未就第 二次恐嚇罪嫌部分論罪,檢察官應如何救濟?(12 分)
A 男B 女為配偶關係,某日A 男毆打B 女,致B 女受有手腕瘀血之傷害, 案經B 女提出告訴,偵查中,檢察官授權檢察事務官進行訊問,檢察事務 官以B 女及A、B 二人之未滿8 歲女兒C 為證人,均未命具結而作成訊問 筆錄,該B 女(13 分)、C 童(12 分)之訊問筆錄各有無證據能力?
檢察官A 偵辦妨害投票罪之案件,傳訊甲、乙、丙等多名證人,訊問中, 未踐行刑事訴訟法第95 條應告知事項,其後即以甲為證人並經具結之 陳述,作為對甲提起公訴之證據資料,請問,檢察官對甲所作成之訊問 筆錄,得否於審判中作為證據,理由為何?(25 分)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20 題

甲於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致乙、丙二人受害,損失共計新臺幣15 萬 元,經地方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檢察官僅以量刑過輕為 由提起上訴,惟於二審審理中,另提出尚有丁因本件犯行受害損失新臺 幣3 萬元事實之移送併辦意旨書,試問: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請求應 如何處理?(35 分)
甲為律師,受詐騙集團首腦乙委任為其成員丙、丁辯護,並受乙諮詢詐 欺罪相關事宜,其後因受乙唆使將偵查中不公開事項轉告於乙,涉犯刑 法第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如檢察官聲請搜索甲之律師事務所, 可否扣押甲製作有關甲、乙交談之文件資料?(35 分)
甲犯傷害罪,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 惟經第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如甲認原審事實認定錯誤而提起再審救濟, 原參與二審判決之法官乙,得否於再審程序再次參與審判?(30 分)
審判中,檢察官提出被告甲在警詢時的自白筆錄及錄音檔案作為證據之 一。在調查證據時,甲爭執筆錄的內容與當日自己的陳述有出入,法官 當庭播放警詢時的錄音檔案,不料發現其品質極差,完全無法分辨是否 為甲的聲音或是其內容為何。試問自白筆錄有無證據能力?請詳述理由 說明。(35 分)
檢察官在偵查結束後,就涉犯殺人未遂罪的嫌疑人甲提起公訴。在審判 中,甲未選任律師為自己辯護,法院也沒有為其指定辯護人。法院審判 後,認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未能證明甲犯罪,諭知無罪判決。檢察官不 服,提起上訴,主張之一是法院未為甲指定辯護人,訴訟程序違法。試 問檢察官的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理由詳細說明。(35 分)
警察甲在巡邏時,發現棄置在路邊的機車為先前被害人報案失竊之物, 於是陳報檢察官。檢察官命甲予以扣押。在審判中,檢察官提出該贓車 作為證據,證明被告乙的犯罪事實。試問檢察官命警察扣押的機車有無 證據能力?(30 分)
甲因詐欺案件經法院發布通緝,經司法警察乙逮捕而附帶搜索甲之身體,扣 得毒品一小包,乙經查詢得知甲有施用毒品前科,於甲拒絕自行解尿之際, 乙乃將甲帶往醫院委請醫師對甲強制導尿而採取之,並將尿液送請鑑定,得 有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之鑑定報告一份。試問:(每小題25 分,共50 分) 甲經警逮捕而接受調查時,甲選任律師A 為辯護人,A 對司法警察之 詢問甲及命甲自行解尿,不斷異議,司法警察乙乃禁止A 在場。甲及 A 對司法警察乙之禁止處分,得如何救濟之? 檢察官依據甲之尿液及鑑定報告而起訴甲犯有施用毒品罪嫌,依目前 最高法院判決的見解,法院應如何判決?
甲告乙犯傷害罪嫌,經檢察官A 偵查終結,處分不起訴,甲不服而聲請 再議,亦遭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以再議無理由而駁回之。甲再委任律師向 該管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經法院B、C、D 法官組成合議庭,裁定准 許甲提起自訴。甲乃委任律師自訴乙犯傷害罪嫌,經地方法院判決乙傷 害罪刑,乙明示僅以第一審判決未為緩刑之宣告為由,向高等法院提起 上訴。試問: 如檢察官A 轉任為法官,A 法官、B 法官可否參與乙傷害案件之審判? (20 分) 高等法院對乙之上訴,其審判範圍為何?如乙傷害案件經判決罪刑確 定,乙擬聲請再審,應向何法院聲請再審?B 法官可否參與乙聲請再 審案件之審判?(30 分)
甲於桃園市持有一級毒品,於桃園市交付給乙。乙後於新北市將毒品售 與不知名之第三人。乙遭警察官員查獲後,循線發現乙的毒品來自於甲。 偵查終結後,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起訴了乙販賣毒品案件,並以相牽連 管轄為由,起訴了甲的轉讓毒品案件。試問,新北地方法院得否就甲及 乙的案件為實體審判?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於偵查中,檢察官認嫌疑人甲有逃亡之虞,報請地檢署檢察長核發通緝 書獲准。於通緝期間,警察官員於路上發現甲,予以逮捕,並在上衣口 袋中發現海洛英一包。請問,在甲的持有毒品案件中,於甲身上發現的 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法院應如何決定?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檢察官訊問證人甲時,未告知其若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 得拒絕證言。甲在訊問後,做成不利於己的陳述。檢察官偵查後,另外 起訴了甲,並於甲的案件審判中,提出甲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的陳述為 證據,以證明甲的犯罪事實。請問,法院得否以甲的該陳述作為證據, 認定犯罪事實?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甲犯竊盜罪,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央求乙代其受過。乙一口答應,前往 警察局,佯稱該起竊案是自己犯下。檢察官未察,偵查後,向法院提起 公訴。審判中,法院發現真正的行為人是甲,不是乙。請問法院對於甲、 乙分別應如何處理?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警方接獲線報,稱有多項毒品前科的甲將於某日17 時在某超商門口 買賣毒品,警方遂至現場,當場逮捕甲並於口袋搜得毒品1 包並扣押之, 甲並供稱係乙以新臺幣5000 元賣給他,乙3 分鐘前才離開。警方遂在 附近巡邏,果然在同日18 時發現乙在某夜市出現,形跡可疑,警方立刻 上前逮捕乙,並在乙的皮包內搜得毒品5 包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扣 押之。乙遭提起公訴後,主張所有扣案毒品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無證 據能力。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公務員甲涉嫌利用職務向乙公司收賄,遭警方依法監聽其電話。監聽過 程中,錄下不知名人士打電話給甲說「東西已託人送到」,甲答稱「有」 之對話。半年後,檢方發現甲另外涉嫌向丙公司收賄,上述對話即為丙 公司高層與甲之談話。檢察官於蒐集相關證據後,起訴甲向丙公司收賄 罪刑,甲主張此段錄音違法。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某珠寶店發生搶案,有不知名路人對珠寶店老闆甲說:「我看到歹徒 搶完後,匆忙跑進路口停放之某私人汽車後離去。」警方根據此一線索 找到該輛車,車主乙矢口否認此事,偵查終結後檢察官起訴乙。審判中, 甲出庭作證,證稱確實有人當場跟他這麼說。問,甲之證述可否做為法 院認定乙犯罪之證據?(25 分)
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起訴處 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 法院判甲行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 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25 分)
甲基於使人受重傷害故意,同時對A、B 二人潑灑硫酸,致A、B 二人 的眼睛失明,A、B 二人分別委任律師先、後對甲自訴犯重傷害罪嫌。試 問:法院對B 之自訴應如何處理?B 在A 自訴甲的案件審理中,可否聲 請法院參與訴訟?(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犯傷害A 罪嫌,A 則認為甲犯重傷害罪嫌。試問:法院對 甲的犯行,應如何進行罪責(論罪)資料及量刑(科刑)資料的調查與 辯論?(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持偽造支票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申報債權,經承辦公務 員登載在案,一審判處甲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刑,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文書罪,疏未論斷,檢察官據此提起上訴,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處甲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試問:就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文書罪(法定刑3 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被告、檢察官如有不 服,可否上訴於第三審法院?(25 分)
甲殺人未遂案件經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 年後,因逾期上訴而告確定, 嗣甲於判決送達後3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421 條規定,主張有足生影響 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聲請再審。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33 題

甲為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之現行犯,於遭逮捕並押送警局後,向警方表 示欲聘請辯護人乙為其辯護。如警方發現事證認乙有勾串共犯之虞, 可否限制辯護人之接見權?(25分)
甲於民國(下同)107 年2 月犯加重詐欺罪(下稱A 罪),又另於108 年 2 月犯加重詐欺罪(下稱B 罪),A 罪已經於108 年3 月由管轄法院依法 為有罪判決;B 罪之管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8 年12 月向管轄法院 提起公訴,甲於審理B 罪時向合議庭主張A 罪與B 罪具有刑事訴訟法 第7 條相牽連關係,兩案件未合併審判,有損害其訴訟權。試論甲之主 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甲除有犯毒品前科外,另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通緝,警方逮捕時, 並未查扣任何與毒品有關之證物,警員卻稱甲係毒品通緝犯被逮捕,程 序上必須驗尿,致甲簽署同意驗尿之檢體採證同意書配合採尿送驗,檢 驗結果呈陽性反應,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審判中甲之辯護人主張, 該自願性同意係無效,採尿驗證之證據不得作為裁判之依據。試論辯護 人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乙遭甲強制性交後,立即向警察局報案並經警察製作筆錄,在警方移 送地檢署前,即委任律師丙向法院提起自訴。第一審審判中,經甲之 辯護人丁請求對證人乙進行詰問,惟法院以乙因性侵害致身心創傷無 法陳述為由,駁回甲之請求,並未傳喚任何其他證人,即憑乙於警詢 中指述,逕行認定甲成立強制性交罪,並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如甲提 起上訴,丁應如何具體提出其上訴理由?(25分)
甲於英國倫敦擄人勒贖乙後,於取得贓款後即返回臺灣,英國警方於 調查中依目擊證人丙、丁等證言,認定甲為疑犯,並將二名證人之警 詢筆錄透過外交途徑移交給我國檢方。如該二名證人於來臺作證前即 因COVID-19而身亡,我國法院可否逕依該二名證人筆錄判決甲有 罪?(25分)
甲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檢察官持法官簽發之搜索票至甲選任 辯護人乙之事務所進行搜索,並扣押辯護律師受甲委任後,處理回覆相 關單位報告事件,所持有與相關人員間洽談、通訊往來之相關文書及電 磁紀錄。試論檢察官之搜索、扣押程序是否合法?(25 分)
甲於民國(下同)111 年3 月8 日酒醉駕車為警查獲後,冒用乙之名應 訊,經檢察官於同年5 月9 日為緩起訴處分,命其應自緩起訴處分確 定之日起6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 萬元,緩起訴處分期間1 年。 乙於同年12 月涉犯公共危險罪嫌且甲於緩起訴期間內未履行緩起訴 條件,經檢察官對乙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於112 年3 月撤銷 緩起訴處分,並將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向乙送達,嗣後查明甲冒名乙情 事後,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酒醉駕車之公訴。試論法院應以何種裁 判終結訴訟關係?(25 分)
甲涉犯跨國詐欺罪,於偵查中經法院裁定羈押。嗣於檢察官起訴移審 地方法院時,經法院裁定許可停止羈押,並命被告於交保後交付護照 及台胞證,期間為一年。如甲不服此裁定,應如何提起救濟?其理由 為何?(25分)
警察甲接獲可靠的具名線報,知悉涉嫌殺人未遂的乙即將於三個小時後 偷渡出國。甲立即前往乙的住處,聽到裡面有人活動的聲音,隨即破門 而入,在入門處發現乙後,予以拘捕。隨後,甲一併扣押了在臥室床頭 櫃內發現的槍枝。請問對於乙的拘捕及槍枝的扣押是否合法?(25 分)
甲因涉嫌販毒遭警方依法監聽。過程中,聽到有人打電話給甲說「要珍 奶兩杯」,甲回答「好,老地方見」,這些談話均被錄下。偵查終結後甲 遭檢察官起訴,審判中有證人證稱「珍奶」實即毒品之代稱,甲則主張 上述之談話內容不可做為證據。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甲傷害乙,檢察官偵查後,認乙為他國派至我國的代表,以妨害國交罪 向高等法院提起公訴。高等法院審判後,認甲的確傷害乙,但乙並無外 國代表身分,遂變更起訴法條為普通傷害罪,並諭知有罪判決。請問, 高等法院之判決是否合法?(25 分)
甲因犯罪遭檢察官起訴。審判期日時,甲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 庭,但證人乙已到庭,法院遂改行準備程序,於乙具結後,由檢察官及 甲之辯護人進行交互詰問。試問證人乙之陳述是否有證據能力?(25 分)
檢察官偵查後,就原住民甲的竊盜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依簡易 程序審理後,諭知有罪判決。甲認自己為原住民,應受有律師協助,於 是就簡易處刑判決提起上訴。請問,甲的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甲因酒駕遭查獲,冒用乙之身分證應訊。後檢察官以該身分證所載之姓 名、性別、年齡、住所等資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第一審簡易判決判決 乙有罪,檢察官發現有誤後,聲請法院將乙改成甲。問法院該如何處理? (25 分)
警察甲拘提乙後,將乙解送至警察局。甲為取得自白,趁乙甫受拘捕, 心神未定之際,以閒聊、試探的方式,說服乙承認犯罪事實,乙果然自 白。後來甲始開始進行正式的詢問程序,做成筆錄。請問,甲因而取得 的筆錄,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甲持槍至超商行搶後逃逸。警員乙到超商瞭解案情,觀看監視錄影器畫 面後,乙確認為就是前科累累的甲犯案。三天後,乙在巡邏時發現甲, 乙遂立即逮捕甲,甲立即供稱槍是丙借他的,行搶後已經還給丙。乙根 據此線索向法官聲請到搜索票後,持票搜索丙之住宅,果然找到該把手 槍。甲後於審判中主張警員乙的作為均屬違法,取得之手槍不得做為證 據。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甲涉犯強盜罪嫌,檢察官以被害人(本質上屬證人)之身分傳喚乙到場, 乙即於偵查庭陳述被害經過,惟檢察官一時疏忽,未曾要乙具結。偵查 終結後,經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調查證據時,被告甲及 辯護人丙均知曉,檢察官所提出乙之偵訊筆錄,未經乙具結,仍未於辯 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試論該陳述筆錄未經具結,是否得因被告及辯護人 均知曉卻未聲明異議而取得證據能力?(25 分)
司法警察官據報而查獲甲非法持有毒品一小包而逮捕之,甲矢口否認有 何施用毒品犯行,拒絕解尿,警方不得已逕帶甲至醫院,委請醫生以導 尿方式,採取甲之尿液送驗,鑑定報告記載尿液呈現毒品陽性反應,檢 察官偵查終結,對甲提起公訴。試問該尿液及其所衍生之鑑定報告,有 無證據能力?(25 分)
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經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依法訊問後, 認為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 第101 條之2 規定,逕命具保免予羈押。3 個月後,甲經法院合法傳喚, 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17 條第1 項規定,裁定「再 執行羈押」。試論法院裁定「再執行羈押」是否合法?(25 分)
被害人經法院准許參與訴訟程序時之本人與代理人、自訴人為受判決人 之不利益而聲請再審時,以及被告於判決確定後為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 常上訴時,有無卷證資料獲知權?(25 分)
乙男與孤兒之丙女離婚後,由丙獨自扶養兒子丁。丙於民國109 年12 月 14 日遭甲男無故毆打成傷,丙於110 年3 月22 日前往偵查機關行告訴, 惟丙途中發生車禍死亡(丁當時年僅四歲)。嗣檢察官於110 年10 月29 日偵查時,依刑事訴訟法第236 條規定,指定乙為丁之代行告訴人,乙 在同日當庭表示對甲為傷害罪之告訴。偵查終結後,檢察官向管轄法院 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甲主張乙之代行告訴,已逾刑事訴訟法第237 條規定6 個月之期間,法院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為不受理判 決。試論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甲同時竊取A 所有之金碗及銀碗各一個,A 誤以為只有金碗遭竊,只就 甲竊取金碗罪嫌,提出告訴,經檢察官對甲竊取A 金碗罪嫌,作成緩起 訴處分。在緩起訴期間內,A 另發現甲亦同時竊取銀碗,乃就甲竊取銀 碗部分提出告訴,檢察官查明屬實,起訴被告甲犯有竊盜銀碗罪嫌。試 問檢察官之起訴是否合法?對緩起訴處分部分有無影響?(25 分)
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經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 判後,諭知有罪,處有期徒刑7 年,甲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上級審法院 由乙、丙、丁三位法官依法審理,仍諭知有罪,處有期徒刑4 年。甲不 服依法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以上訴違背法律之程式,從程 序上駁回而告確定。甲再以有刑事訴訟法第420 條第1 項第6 款所定情 形,向原審法院聲請再審,原審法院由戊、丙、辛三位法官依法審理, 認為顯無理由,裁定予以駁回。甲不服,以原裁定與原判決之法官同 為丙,該法官未自行迴避為由,提起抗告。試論甲之抗告有無理由? (25 分)
甲同時竊取甲之父親A 及其友人B 二人財物,B 先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經檢察官於6 月6 日偵查終結對甲作成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自8 月 8 日起算。惟A 另於7 月7 日委託律師對甲自訴竊盜罪嫌,試問法院應 如何處理?(25 分)
甲涉犯背信罪嫌。甲多日未回家,警察乙、丙在火車站前看到甲,上前 表明身分後希望甲一起回警察局接受詢問。甲拒絕,乙、丙將甲推倒, 並由乙將甲雙手銬上手銬。請問,根據刑事訴訟法,乙、丙的行為是否 合法?(25分)
檢察官為偵查被告甲的竊盜案件傳喚證人乙到場。乙到場後,檢察官未告 知乙恐因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便進行訊問。乙在訊問 後供稱:「當天是我跟甲一起去偷的。」之後,檢察官以乙的供述作為證 據,證明甲的犯罪事實,並在另外起訴乙後,以乙前揭陳述作為證據。請 問:乙的供述於甲及乙的案件中,有無證據能力?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 (30分)
偵查中,依法應有律師到場為被告辯護之強制辯護情形為何?此等情形 下,辯護人如何產生?(25分)
警察持檢察官所簽發,拘提甲的拘票,前往甲的住處執行拘提。警察直接 進入甲的住處,在客廳發現甲,並予以拘提。拘提後,警察在甲的身上發 現槍枝一把,並在十多公尺外的臥室床頭櫃抽屜內發現一包毒品。請問: 前述關於槍枝及毒品的搜索是否合法?其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 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30分)
甲因涉犯肇事逃逸罪嫌被警察局通知到場。甲在晚間10:00抵達警察局。 警察乙依法告知甲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所定事項,隨即開始詢問甲 有關肇事逃逸之案情,甲也回答相關問題的詢問。請問,根據刑事訴訟 法,乙之行為是否合法?(25分)
檢察官認犯罪嫌疑人甲有羈押之必要,於是檢附卷宗及證物後,向法院聲 請羈押,但同時以有勾串證人為由,另行將證人乙的訊問筆錄分卷,請求 法院禁止使甲及其律師獲知。在羈押審查中,法院通知檢察官到場,但檢 察官認聲請書、卷宗及證據已經足以說明羈押的必要性,並未到場。法院 認檢察官之請求有理由,禁止甲及其律師知悉乙的訊問筆錄之內容。裁定 羈押時,法院以乙的訊問筆錄及其他證據,裁定羈押甲。請問:法院關於 羈押的審理及裁定是否合法?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40分)
甲涉犯背信罪嫌。警察調查中,警察直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法院據此 核發搜索票。又,在甲同意下,警察乙、丙搜索甲的住家,但沒有通知 甲的辯護人丁。請問,根據刑事訴訟法,上述法院核發搜索票之程序及 警察執行搜索之程序是否全部合法?(25分)
被告於收到判決後,為提起上訴,或於判決確定後,為聲請再審或請求 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得否預納費用請求法院付與卷內翻拍證物之照 片、複製電磁紀錄及電子卷證等複本?(25 分)
甲涉嫌強制猥褻罪嫌,經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於審判期日檢察 官傳喚證人乙到庭進行詰問,乙作證「聽聞被害人說,甲強行咬被害人 嘴唇」云云,辯護人行反詰問時,提出乙曾郵寄內容為「被害人因愛生 恨,故意誣陷被告甲」給其友人丙之信函。此際,檢察官聲明異議,認 為該信函為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庭外之書面,不得作為證據提出法庭。 請詳附理由說明,檢察官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退除役軍人轉任 7 題

張三傷害致死的案件審判中,檢察官提出監視錄影器的影像,以及被害 人李四生前於警詢時作成的陳述作為證據。張三主張,該影像紀錄及李 四於警詢時的陳述都是傳聞,無證據能力。試問,張三的主張有無理由? 請附詳細理由說明。(35 分)
警察前往嫌疑人張三租屋處,敲門後,無人應門。警察遂通知張三的房 東李四,李四得知張三涉嫌買賣毒品後,同意配合辦案,交出張三房間 的鑰匙。警察進入進行搜索,並在房間書桌的抽屜裡發現數包毒品。審 判中,檢察官提出該毒品作為證據,證明張三販賣毒品的事實。請問, 警察取得毒品的程序是否合法?有無證據能力?(35 分)
就張三的強盜案件,檢察官於偵查後提起公訴,於準備程序中,張三未 選任辯護人,法院亦未為其指定辯護人。法院所進行的準備程序,是否 合法?請附詳細理由說明。(30 分)
甲於擔任司法警察期間,查獲乙入丙室竊取勞力士手錶乙只。案件移送 臺北地方檢察署後,乙因逃亡遭通緝,致該案偵查無法繼續進行。又因 甲先前通過司法官特考,於移送乙竊盜案後,旋即接受司法官學習訓練, 後分發至臺北地方檢察署擔任候補檢察官職位。甲擔任候補檢察官後, 乙經通緝到案,試問:甲得否於乙竊盜案之偵查程序執行職務?(25 分)
甲涉犯刑法第173 條第1 項放火罪,偵查中檢察官認其有逃亡與串證之 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惟甲並未委任辯護人到場。如於等候指定辯護人 逾四小時未到場,經被告主動請求訊問後,法院應依職權使被告獲知那 些卷證之內容?(25 分)
甲涉犯刑法第309 條之公然侮辱罪,經被害人乙向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後, 屢傳不到,檢察官為保全被告到庭,得對甲實施何種強制處分?(25 分)
甲因涉犯強制性交罪,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月,經甲提起上 訴後,二審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如甲不服二審判決,於提起上訴後,除 上訴理由所指摘之事項外,最高法院得依職權調查之事項為何?(25 分)

法院書記官 16 題

甲於桃園市持有一級毒品,於桃園市交付給乙。乙後於新北市將毒品售 與不知名之第三人。乙遭警察官員查獲後,循線發現乙的毒品來自於甲。 偵查終結後,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起訴了乙販賣毒品案件,並以相牽連 管轄為由,起訴了甲的轉讓毒品案件。試問,新北地方法院得否就甲及 乙的案件為實體審判?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於偵查中,檢察官認嫌疑人甲有逃亡之虞,報請地檢署檢察長核發通緝 書獲准。於通緝期間,警察官員於路上發現甲,予以逮捕,並在上衣口 袋中發現海洛英一包。請問,在甲的持有毒品案件中,於甲身上發現的 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法院應如何決定?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檢察官訊問證人甲時,未告知其若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 得拒絕證言。甲在訊問後,做成不利於己的陳述。檢察官偵查後,另外 起訴了甲,並於甲的案件審判中,提出甲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的陳述為 證據,以證明甲的犯罪事實。請問,法院得否以甲的該陳述作為證據, 認定犯罪事實?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甲犯竊盜罪,擔心東窗事發,於是央求乙代其受過。乙一口答應,前往 警察局,佯稱該起竊案是自己犯下。檢察官未察,偵查後,向法院提起 公訴。審判中,法院發現真正的行為人是甲,不是乙。請問法院對於甲、 乙分別應如何處理?請附詳細理由說明。(25 分)
警方接獲線報,稱有多項毒品前科的甲將於某日17 時在某超商門口 買賣毒品,警方遂至現場,當場逮捕甲並於口袋搜得毒品1 包並扣押之, 甲並供稱係乙以新臺幣5000 元賣給他,乙3 分鐘前才離開。警方遂在 附近巡邏,果然在同日18 時發現乙在某夜市出現,形跡可疑,警方立刻 上前逮捕乙,並在乙的皮包內搜得毒品5 包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扣 押之。乙遭提起公訴後,主張所有扣案毒品以及新臺幣5000 元均無證 據能力。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公務員甲涉嫌利用職務向乙公司收賄,遭警方依法監聽其電話。監聽過 程中,錄下不知名人士打電話給甲說「東西已託人送到」,甲答稱「有」 之對話。半年後,檢方發現甲另外涉嫌向丙公司收賄,上述對話即為丙 公司高層與甲之談話。檢察官於蒐集相關證據後,起訴甲向丙公司收賄 罪刑,甲主張此段錄音違法。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某珠寶店發生搶案,有不知名路人對珠寶店老闆甲說:「我看到歹徒 搶完後,匆忙跑進路口停放之某私人汽車後離去。」警方根據此一線索 找到該輛車,車主乙矢口否認此事,偵查終結後檢察官起訴乙。審判中, 甲出庭作證,證稱確實有人當場跟他這麼說。問,甲之證述可否做為法 院認定乙犯罪之證據?(25 分)
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起訴處 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 法院判甲行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 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25 分)
甲基於使人受重傷害故意,同時對A、B 二人潑灑硫酸,致A、B 二人 的眼睛失明,A、B 二人分別委任律師先、後對甲自訴犯重傷害罪嫌。試 問:法院對B 之自訴應如何處理?B 在A 自訴甲的案件審理中,可否聲 請法院參與訴訟?(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犯傷害A 罪嫌,A 則認為甲犯重傷害罪嫌。試問:法院對 甲的犯行,應如何進行罪責(論罪)資料及量刑(科刑)資料的調查與 辯論?(25 分)
檢察官起訴甲持偽造支票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申報債權,經承辦公務 員登載在案,一審判處甲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刑,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文書罪,疏未論斷,檢察官據此提起上訴,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處甲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試問:就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文書罪(法定刑3 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被告、檢察官如有不 服,可否上訴於第三審法院?(25 分)
甲殺人未遂案件經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 年後,因逾期上訴而告確定, 嗣甲於判決送達後3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421 條規定,主張有足生影響 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聲請再審。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偵查中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何種情況下應指派或指定律師為其辯 護?有無例外?(13 分)某甲為原住民,涉犯刑法告訴乃論之傷害罪, 檢察官偵查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 項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在偵、審階段,應否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12 分)
甲常出沒在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內徘徊,向往來乘客要錢,某日,在臺北 車站地下一樓自動售票機前,向往來旅客要錢並大聲咆哮,經其他旅客 報請站務督導A 到場處理,甲竟對A 恫稱:「你找我麻煩,是不是欠揍?」 (第一次恐嚇行為)翌日,甲再度騷擾旅客,A 出面制止,甲即朝A 踢 腿,致A 受有左膝蓋瘀血之傷害。第三天,甲、A 二人又在自動售票機 前相遇,甲對A 恫稱:「你不要找我麻煩,否則我會再揍你」(第二次恐 嚇行為)。案經A 訴請檢察官對被告甲偵查起訴,請回答下述問題: 檢察官起訴書起訴事實,僅記載傷害罪與第二次恐嚇罪,欠缺第一次 恐嚇罪之事實記載,地方法院亦僅對傷害罪與第二次恐嚇罪加以論述 判決,對於甲所涉犯之第一次恐嚇危害安全罪未論罪部分,檢察官應 為如何救濟?(13 分) 檢察官起訴書起訴事實,明白記載上述三罪,但法院判決卻漏未就第 二次恐嚇罪嫌部分論罪,檢察官應如何救濟?(12 分)
A 男B 女為配偶關係,某日A 男毆打B 女,致B 女受有手腕瘀血之傷害, 案經B 女提出告訴,偵查中,檢察官授權檢察事務官進行訊問,檢察事務 官以B 女及A、B 二人之未滿8 歲女兒C 為證人,均未命具結而作成訊問 筆錄,該B 女(13 分)、C 童(12 分)之訊問筆錄各有無證據能力?
檢察官A 偵辦妨害投票罪之案件,傳訊甲、乙、丙等多名證人,訊問中, 未踐行刑事訴訟法第95 條應告知事項,其後即以甲為證人並經具結之 陳述,作為對甲提起公訴之證據資料,請問,檢察官對甲所作成之訊問 筆錄,得否於審判中作為證據,理由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