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現行規定,關於中央與地方之財政責任分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方自治團體受憲法保障,其財政自主權事項雖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但中央不得侵害其核心領域,致其保障虛有化
(B)中央法律規定由地方分擔經費時,倘中央與地方在權限劃分上依法互有協力義務,或分擔經費符合事物之本質者,並不違憲
(C)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於法律制定過程中應使地方政府充分參與,中央並應與地方協商,事前妥為規劃所需財源
(D)憲法條文中使用「國家」一語者,其涵義係專指中央,如憲法第155 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