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有乙於民國107 年1 月1 日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
之本票一紙,屆期提示未獲清償,甲乃聲請法院裁定就該本票准為強制
執行,乙收受法院就該本票准為強制執行之裁定後,尚未確定前死亡;
其唯一繼承人丙除自有A 地1 筆外,另繼承乙價值500 萬元之遺產B 地1
筆,B 地迄未辦理繼承登記。設甲以上開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列丙為
債務人,聲請對丙固有財產A 地及繼承乙之遺產B 地強制執行,下列問
題請附理由說明之:
上開執行名義已否成立暨丙有無被執行之適格?(10 分)
甲可否對丙所有之A 地強制執行?(10 分)
B 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執行法院應如何強制執行?(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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