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問題國考.2021-11-04.@angel98046想問一個問題題目:土地所有權人甲,將其土地租與乙經營果園,乙在果園上種植水果。之後甲將土地設定抵押權給丙。(D)抵押權人若認為乙對果園之經營影響其抵押權之實行時,抵押權人聲請法院拍賣時,得聲請法院除去乙的承租權。然後選項是錯的,為什麼丙不能依民法第866條第二項去除乙的承租權?考試發問民法31179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熱門留言ej236967866條第2項是針對先設定抵押權之後,才將抵押物另外設定地上權或成立租賃關係,才有適用,本題是先成立租賃,之後才設定抵押,所以不能適用866條第2項的規定請求法院除去抵押物上的租賃關係。https://i.imgur.com/FZJi6Ym.png2021-11-05.2angel98046好的,謝謝。2021-11-06.0rjfulaw丙不能除去乙的承租權另乙也可以對抵押權實行後的土地所有人主張425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嗎2022-07-10.0留言rjfulaw丙不能除去乙的承租權另乙也可以對抵押權實行後的土地所有人主張425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嗎2022-07-10.0angel98046好的,謝謝。2021-11-06.0ej236967866條第2項是針對先設定抵押權之後,才將抵押物另外設定地上權或成立租賃關係,才有適用,本題是先成立租賃,之後才設定抵押,所以不能適用866條第2項的規定請求法院除去抵押物上的租賃關係。https://i.imgur.com/FZJi6Ym.png2021-1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