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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tzuping
為什麼念法律?什麼人適合念法律?

大家好,我現在是高二生 高一選組的時候因為平常喜歡看推理小說,加上比較喜歡與人相處的工作就選擇社會組,並以法律系為目標,也知道法律系要念很多書,跟準備大大小小的考試。但是還是擔心日後念了法律系發現自己不是法律系要的學生,所以想請問大家當初為什麼選法律系?又或者怎樣的人適合念法律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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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scott01174
過失致死 與 傷害致人於死

在做題目時容易搞混,重看了幾次法條與網路資料, 還是不太清楚,想請教兩罪如何區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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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01111111111111
背後捅一刀卻不能構成誹謗罪

https://i.imgur.com/yb3Gnpl.jpeg https://i.imgur.com/cZki0au.jpeg 先說 這是微關法律的心情文,因為實在不知道要去哪裡訴說,只能來這裡取暖😢 前言,我現在22歲,我男友35歲,我們目前交往半年,相處可說是融洽,但總是有一個坎卡在我心裡。 我男友大約在與我交往一兩個月時,還主動去找他前女友,雖然現在沒有了,但我覺得很疙瘩,據男友口中陳述他只是單純想敘舊,關心她。 我男友與她前女友交往已是2012年之事,但畢竟我男友只有交往過三任我是第三任,他前女友是他交往最久的一任約莫兩年。 我並非想使用我的精神疾患來合理化我的行為,但我確實有重度憂鬱症併發幻聽,躁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最主要是沒有藥可以醫治的人格,我有邊緣型人格障礙。 邊緣型人格障礙,最大的表徵就是,極度沒有安全感,而且非常極度害怕被拋棄,也會一直想像他人拋棄自己,目前每個禮拜都有跟心理師心理治療。 順帶一題,我男友當時跟他前女友交往時極度高調,總是在臉書發放閃文,“第三個月囉,我們要一起加油”等等之類之文章話語,且與她同居在我男友家,甚至介紹她給我男友家人認識,而如今過了快10年他遇見我,他什麼都沒有表態,只說想低調,所以不公開,但他不否認,對外如有人問起還是表達他有我這個女朋友,至於為什麼不介紹他家人使我認識,據他的說法是,當時他帶前女友回家,被他爸媽討厭,同樣的事他不想重蹈覆轍,這也使我心裡感到很不是平衡跟滋味。 有一日我與男友交談之中,談到是否能跟他前女友說有我的存在,他當下一直不想這麼做,但我很沒有安全感,所以他做了告訴他前女友,有我這件事,這是2021/10/2之事,會記憶猶新是因為那天我男友也跟我分手了(我們是後來復合一直在一起的)他告訴了他前女友說有我之事後,他前女友惱怒覺得我想讓她成為小三的位置,但我的本意沒有這樣,她卻跟我男友生氣的說,如果我有什麼問題直接加他line找她,我也被激怒,所以加他line,最後卻被她在背後捅一刀。 法律疑慮是讓我最覺得氣憤之重點,她把我跟她line對話PO到臉書上,並且標注我男友,看到的截圖是沒有標我男友的,因為我已經請我男友在臉書撤銷了,然1.沒有截到我line的名字,2.有我的頭貼,3.她這麼公開我們的對話紀錄還諷刺我,我遭到她朋友們的公審,4.他最後一句“妳沒有安全感,憑甚麼找我討”種種使我判斷可以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然我去詢問一位東吳法律系畢業的哥哥(他現已是律師),是否構成,他一直要我思考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並且認為這不構成,因為很難定義“沒安全感”這些字眼是否是貶義詞彙,並且告訴我只有截到我的頭貼並非直接認定是誰(沒有截到名字),所以實在難以構成,我再詢問我哥哥,要如何在法律上教訓她,哥哥只告訴我能用310條而已,別無他法,且若真提告,如是不起訴處分,會使她更得意甚至PO在臉書上,對我不利更會影響我的心情。 我一直覺得非常氣憤,為什麼,這樣的人我卻不能使用法律制裁她,眼錚錚的看著她與她朋友種種的言語諷刺看了實在不快,且所有看過我男友前女友照片的人都說她比我漂亮等等,我自卑感非常之重,所以我一直放不下,並且覺得她的行為真是過分至極,但我卻沒有任何方法能警告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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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ben920119
未成年抽電子煙?

想要請問一下 未成年抽電子煙 會有什麼相關的法律規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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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asd7050
債篇總論 (民法)

想要問問大家,怎麼準備這一門科目,本人我是法律系的學生,今日成績出來,我的債篇被當了,想要問問其他人是怎麼讀的,謝謝大家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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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imisvictor
今天一早有po 竊盜文

下午有打給當時的老闆 也很誠懇的請求對方可否 約個時間 出面和解 當時老闆勇氣很兇的 說 等吃傳單 沒什麼好和解的 請問各位版主 我還能怎麼做 第一次發生這種 竊盜案件 還有二位兒女要養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請律師…法扶也有詢問 我不符合資格… 剛滿18歲時 有詐欺罪 一科罰金3萬 緩刑兩年 目前22歲要23歲 想請教 這次竊盜罪行 讓我心裡有個底… 感恩 萬分感恩版主們! 也會記起這次教訓的 感恩謝謝你們給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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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a23569s940520
國考生必備:允許存在

各位好,受小編邀請,在此與各位分享我,一個備考期患上焦慮症的人的故事,希望可以藉此幫助到大家。 我在得焦慮症前有一些讓自己產生焦慮情緒的問題,但我當時並不知道。例如:今天準時9點去自習室唸書,但身體突然不舒服,我會很生氣,怎麼這麼突然身體就不舒服,氣身體耽誤了計畫;又或者,今天回家父母在吵架,我會很焦急地想他們怎麼又吵架了,是不是我影響了他們;再或者,吃飯或買飲料被插隊,我會很憤怒,想著憑什麼他們可以插隊,怎麼這麼沒教養......等等日常瑣事我都會不自覺的往自己身上想。 這些問題讓我不知不覺地活在焦慮中,直到最後去看醫生,才發現自己早已患上焦慮症。 後來,我重新學習了「允許存在」這個詞,改善了我的很多焦慮情緒,以下跟大家分享: 1. 允許各種各樣的自己存在: 我想每個人都有很多面向,有健康快樂的一面,也有悲觀焦慮的一面,但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我們不能只允許好的那面的自己存在,不允許不好的那面存在」,我認為我們應該一視同仁,不論健康快樂的自己或有些不舒服的自己,他們都是「我」的一部分,他們同時存在,我才是我,完整的我。 當難過焦慮、負面的自己出現時,我們可以像面對健康快樂的自己一樣,允許它的到來、存在,不要排斥它,或許這方面的焦慮就會緩解許多。 2. 允許別人的相處方式的存在: 如剛剛前文所提,當爸媽吵架的時候我會想著他們怎麼又吵架了,並將吵架的原因往自己身上攬。以前不懂,之後慢慢聽朋友跟同學開導,天下應該沒有不吵架的夫妻吧...那麽作為第三人的我試圖讓他們不吵其實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式,因為對他們而言,吵架也許是一種溝通方式,又或者,他們只是需要發洩情緒。 以上這個例子只是舉例,世上還有千百種相處的方式,我們應該允許別人去用他們自己的方式相處。我覺得處在第三人視角的我們要做的,不是怎麼去阻止他們的相處方式,而是怎麼去調整自己不要受到干擾即可。不只是父母關係,其他關係亦然,抱持著「允許存在」的心態去試試看吧!你會舒服很多的~ 3. 允許他人的不同行為與不同意見的存在: 這邊一樣呈前文的例子,別人插隊或其他與我們不同的行為,別人也有選擇行事方式的權力,對於沒有好壞之分(道德上來說啦)的行為,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允許他們的存在吧! 這麼做不等於縱容他人或勉強自己,相反的,這個行為是為了更好的舒緩、調適自己,及時調整自己的情緒和行為不受之影響。這點應用在其他事情上也都是一樣的,我身邊有不少同學是全職考生,備考期間還要同時忍受來自家人的酸言酸語。我的想法是,就讓他們說吧!我「允許」你的存在,但我同時也有自己的自由,可以及時調整自己,要嘛直接走開,要嘛表明自己的態度,保護自己。 我經過焦慮症到去心理諮詢,重新學習了許多,包括今天跟各位分享的「允許存在」,允許自己的存在也允許別人的存在,不與自己糾結,也不因他人的行為受困,之後更好的接受自己與環境,再之後更好的選擇如何去做。想明白這個道理真的幫助我緩解了很大一部分的焦慮情緒。 希望閱讀到這篇文章的每一個獨特你可以獲得幫助,我們有緣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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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johnson8899
請問各位專業人士本人不會可以指導一下嗎,新鮮人不好意思。

A開車行經鄉村產業道路不慎撞傷高齡 91歲的農夫B,還好老農B的傷勢無礙。A為免日後徒 生困擾便與老農乙當場以 5萬元達成和解,並要求須白紙黑字寫明清楚。若A當場擬好和解書並 簽名其上,而老農B因不適字所以只有按壓指印。試問該和解契約有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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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petronum151
熟悉法條的方法

各位法律人前輩好,本人沒有任何法律背景,目前正在準備戶政考試,想請問一個蠢問題: 請問法條是否要像背單字那樣把全部都背起來呢?因為發現就算對法條有大概印象,考試還是寫不出來⋯⋯ 或是有什麼更有效率的方法歡迎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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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bb997008
法律系英文能力很重要嗎?

首先,我可以直球回答這個問題——「很重要」。 對於那些抱持「我唸法律,之後就是要從事相關職業」的學弟妹們啊,千萬不要看到大學課程表後發現沒英文,就覺得不用念,錯,大錯特錯。 台灣法律的確是用中文撰寫,司律考試英文佔比很低,因此英文不好的確還是可以從學校順利畢業、考取執照。但問題來了,一進入職場,英文能力的優劣直接決定你能選擇的工作。 這邊簡單以我本人過去擔任非訟律師的例子說明一下,大的律師事務所基本上大部分時間都在用英文,信件往來是英文、合約內容是英文、甚至你抓出來有疑義的部分也得用英文來更正、說明,最後真的會很懷疑自己到底是在當翻譯還是律師。 你可能會想,那我當法務不行嗎?老實告訴你,如果沒附上多益、雅思或者英文檢定的證書,要從事非訟相關業務幾乎是不可能的,連最基礎的初階法務都沒辦法。因為會有法務部門的公司基本都有一定規模,有規模的公司通常都會有海外市場,那與海外市場間的合約總不可能還用中文寫吧?所以當然囉,不太可能避免看到英文契約或者法務文件。 依照我個人的經驗,英文如果不夠好,不論訴訟或非訟的所,都很難找到好的缺。最後只能去處理台灣民、刑事的小所,才真的用不到英文(如:竊盜、搶劫、離婚、土地糾紛),相對應的問題在於,案件品質不佳,有時候律師費能不能回收都是一個大問題。 所以這邊簡單做個結論:法律系在學時用不到英文,但在職場上英文卻很重要。 建議各位有計畫要填法律系,或者剛上法律系的學弟妹,現在就開始唸英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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