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最新話題

時事jackstudent142
討論十八歲公民權修法(不修憲)可能性

(非法律面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請見諒) 各位法律界的先進、前輩大家好 小弟是一位有志進入法學界的學生,想請問關於我的見解和法律解讀是否成立? 在此我想與各位前輩討論的是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選舉人和第24條候選人(下稱選罷法)和中華民國憲法(下稱憲法)第130條的規定 先附上條文給各位先進 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選罷法第14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選罷法第24條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以下為我的見解,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我的見解結論是其實修改選罷法第14和24條不會違反到憲法第130條的規定。 我的主要依據在於憲法第130條的「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因為即使下修到十八歲,二十歲和二十三之人還是分別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上次2018年底的同婚公投有限定到「民法只規範一男一女」、「以其他專法保障同婚」的內容,2019年中左右就有釋字748號施行法上路了,但我知道這次最大的差別是在於性質(修憲複決與公投)。 綜上所述所以我認為這次的修憲複決過後,可能之後會有行政院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 最後想請問前輩們對於我見解的看法? 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2
3
514
國考alger
考調查局推薦書或者補習班?拜託大家🙏🙏🙏

一直以來都很想考進調查局,但又苦無辦法,所以想問問各位大神能幫我解解惑。

2
0
764
學習believemyself
推薦的題本

大家好,我是今年初入法律系的大一新生,我想請教一下各位有沒有推薦的民總、刑總以及憲法權力分立篇的題本或是有沒有甚麼管道可以獲取一些練習題,麻煩各位引薦了🙏經過上周的期中考後,我的成績簡直慘不忍睹,想說原因應該出自於平時沒有在進行申論題和實例題的練習,所以想求助於各位,麻煩您們提供我一些資訊了,謝謝您們🙇‍♀️ ps.從開學到現在我的直屬都沒有來找過我,我也不知道我的直屬是誰,因此向直屬要相關的期中和期末考古題這個管道我是無法採取的🥲再麻煩各位提供資訊了,謝謝大家🙇‍♀️

2
6
569
國考qain3895734
警察行政管理人員三等特考問題

小弟準備明年行政管理人員三等,想請問有無推薦相關書籍或可以分享的筆記? 因在職自學,需要提醒推薦相關準備的方式 謝謝

1
0
365
學習a2524492
請問一下這裡的警械使用條例 是不是要與時俱進?

警械使用條例要更新了

1
1
403
學習yhcmlc2
票據法ㄉ問題 救救me

學業問題(一) 90年修正前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惟王澤鑑老師與李欽賢老師均認為非基於公司目的範圍而為之票據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僅構成票據抗辯原因,那修法後沒有這個限制是不是就一律有效了? 學業問題(二) 陳揚的票據法參考書裡面說:若採單獨行為發行說,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票據行為仍得因法代事後承認而生效。 為什麼?限制行為能力人未事先取得同意所為單獨行為不是一律無效嗎?

0
0
342
學習931220kk
申訴和訴願

想要詢問申訴和訴願的差別 網上的定義都好不清楚 謝謝解答的各位!

2
2
397
學習w930715
想問有沒有推薦的課程或是推薦的書

我想上課跟買書,但不知道有沒有推薦的老師和書,這邊有聽過王澤鑑出的民法總則,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推薦書,謝謝大家

2
0
422
生活法律band5613286
酒駕的定義

想問各位對於酒駕的定義 喝酒完後滑滑板🛹這樣算酒駕嗎? 我這邊指的不是電動滑板車 我指的是「🛹」這種的 這樣算酒駕嗎? 參考文獻網路上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 身心狀況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

3
1
429
生活法律a49599933
關於家庭暴力等問題

我寫的不清不楚的地方還有需要在做解釋的地方麻煩請告訴我,希望能獲得完整的解答。 我這個朋友,她家裡只有她跟他弟弟,而朋友的家庭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非常重男輕女,弟弟放學回家可以休息一下再去洗澡,姐姐放學回家不可以休息要直接去洗澡的概念。 他們是打罵教育、命令、限制小孩,還帶了情緒勒索+辱罵的言語(沒有髒話,但是很難聽那種) 類似:我就不該把你生下來等 大人也很鑽牛角尖,他們只聽他們想聽的 小孩想要解釋被當成藉口根本聽不進去、不講又會說你都不講話我們怎麼知道你有什麼意見 他們有所謂的“家庭會議”,本質上就是大人宣布事情,小孩聽就好 姐弟原本的零用錢只有兩千,所以當時姐弟就提出增加零用錢的部分,大人就幫弟弟增加兩千,卻增加姐姐一千而已,姐姐也有提出疑問說為什麼弟弟可以四千我只有三千?父母的回答則是「你一個女孩子要這麼多錢幹嘛,那些不是讓你拿去玩的是要拿去儲公車錢、晚餐費的」 *一個月給3000,儲公車1000、剩餘兩千是吃晚餐+繳學校學雜費* 幾星期前,一陣大事發生了,他家人原本說好提升成4000當我朋友的零用錢,然後還給他辦吃到飽了,看似和平了,結果過幾天又變成以前的樣子,開始鑽牛角尖 為什麼這麼晚回家(我們有晚輔,到8點,好朋友聚一起在學校附近吃個飯大概就到9點,約9點半搭到車大概10點多到家) 重點是跟他們解釋跟同學吃飯他們也不聽,認為她一定跑去其他地方混所以才這麼晚回家 他們也會覺得我朋友語氣不好的話開始「你在凶什麼」之類的,但是我朋友只是講「吃飯」而已,最後大打出手搞得我朋友全身都是傷口 不知道怎麼講但是最討厭的是班導,我們跟班導講的東西被班導直接改編成另一個根本沒有發生的事情,我們以為班導能夠處理好,所以我們也如實說了情況,沒想到他亂改變搞到現在我朋友家長覺得事情真的是這樣沒錯 現在害我朋友零用錢直接全部扣完,完全不給錢那種、他的父母兩人也說不幫他簽就學貸款、也沒有要幫他繳學費、學雜費、公車費等等的東西了,現在也沒有任何老師或大人能夠幫他 到底要怎麼辦,我們可以用哪個條款告他的父母嗎,我想說可以去聲請保護令還有留下證據,音檔或是傷口照片驗傷之類的,但是我朋友就不想破壞這個所謂的“親情”,不想把關係做到這麼死,但是我覺得他爸媽已經把他逼的這麼絕了,我真的很想讓他去尋求法律途徑幫助,請問能否列出可以提告的條款? 我有看到家庭暴力防治法,那個我覺得有說到我朋友的現在的處境,但是我細看的腦子轉不太過來,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我朋友

6
1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