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梗圖2022-03-17
乾...笑死
轉自司法院FB https://i.imgur.com/BFCTxCz.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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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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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2-12
https://i.imgur.com/9ZhJTIh.png 想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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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1-22
https://i.imgur.com/eAU3zh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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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2-25
https://i.imgur.com/uwL7M5x.png 不行這太好笑 不允許有人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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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2022-03-08
男子周錦文不滿社區管理委員葉國龍催討管理費,在社區電梯旁布告欄貼公告,故意將葉國龍的姓名繕打為「葉國膿」,挨告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周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周辯稱,他只是無心誤植葉的姓名,不過,法官認為,「龍」與「膿」的繕打輸入鍵不相同,沒有誤植的理由,周辯詞不可採,有侮辱葉的犯意。 2021年4月19日,周因不滿葉國龍催討管理費,在台北市成功國宅社區電梯旁的布告欄,張貼所繕打之公告,並將葉國龍的「龍」繕打改為「膿」,葉提告,周被訴。 法院開庭,周承認繕打「葉國膿」的公告張貼,否認犯罪,法官審理認為,周刻意將葉的姓名繕打為「葉國膿」,屬情緒性人身攻擊,使葉難堪,逾越表達意見的合理範圍。 法官認為,周主觀對葉有侮辱犯意,在布告欄張貼「葉國膿」的公告,使多數住戶得以共見共聞,該當公然要件,縱然周辯稱公告內容可受公評,還是無礙犯行成立。 判決說,周將他人名字中的「龍」繕打成「膿」,犯後矯飾犯行、態度惡劣,未與葉和解,考量葉建議從重量刑,判拘役30日。 自動選字:這鍋我可不揹~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3Nkq97B?utm_source=copy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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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2-11
https://i.imgur.com/beuBjw8.png 歡迎分享給身邊很會鑽漏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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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1-11-19
https://i.imgur.com/TrYH2zc.png https://i.imgur.com/B3DDIcm.png https://i.imgur.com/DqeN2vK.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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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圖2022-01-23
https://i.imgur.com/R20s4lz.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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