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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酒駕、毒駕、拒測累犯 交部修法擬公布姓名、照片

酒駕事故頻傳,修法加重罰則已成為社會共識。交通部如今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只要是酒駕、毒駕、拒測兩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應裝酒精鎖而未裝者,原本罰款僅6000到1萬2000元,修法後,擬加重罰6萬到12萬元,且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同樣提高罰鍰1萬元至3萬元罰鍰。 至於該怎麼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交通部表示,會公布在網站上,至於用何形式,則由公路主管機關以及六都裁決所去決定;公路總局則表示,會再研議。 根據交通部修法版本,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卻未禁止,原本是吊扣汽車機牌照3個月,如今也規畫修法為吊扣牌照2年,同車乘客罰鍰也會從現行600元至3000元,提高為3000元至1萬5000元。 不過立委邱顯智認為,同車乘客罰鍰下限僅3000元,實在太低,要求提高。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會納入立委提議,將同車乘客罰鍰下限提高至6000元。 有鑒於不少肇事案件是吸毒造成,交通部也修法提高毒駕罰則,比照酒駕拒測,只要是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相類似管制藥品,將開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交通部表示,現行酒駕累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沒入車輛,目前擬修法加重為初犯肇事致人死傷就沒入;累犯定義也從現行5年內,改為10年內都算。至於初次酒駕者,只要肇事就吊扣牌照兩年。 交通部強調,若汽機車吊扣牌照仍上路,將依法開罰3600元至1萬800元不等。 此外,近來隨著共享汽機車愈來愈發達,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使用共享汽機車或是租車,交通部也修法增訂,租賃業者若已盡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告知義務,但汽機車駕駛人依舊違反相關規定,得依原罰則,再罰二分之一。 不過立委李昆澤提醒,交通部的修法方向包括酒精鎖罰則提高、公布酒駕者姓名、初犯肇事即沒入車輛等,木的是為了增加酒駕嚇阻效果,但針對無駕照、無牌照的部分都沒有討論,但酒駕者卻可能會直在無牌照、無駕照就上路,這部分要注意。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對於無照的加重處罰,政院已有共識,會再另外提案。 對於交通部的修法版本,立院交委會今也審議通過,預估若立院臨時會順利通過的話,預估最快今年下半年就會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28076 雖然立意良善 但感覺真的公布之後 酒駕的人如果再犯 他人在駕駛座上 旁邊的路人依舊看不到 沒辦法辨認或躲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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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asdf09223
捍衛自己權益的時刻到了!

各位好 相信這邊大多數人都吃過罰單! 無論是警察攔下的紅單抑或是被用路人舉發的違規事件, 看著一張張照片,你是否曾對這些「違規行為」毫無頭緒或印象呢? 尤其是通常收到罰單時,都已經離違規事件發生好一段時間了 很容易就忘記自己是不是如同被舉發的內容一樣呢? 而且通常覺得不合理,想提出申訴又得跑一大圈流程,浪費不少時間精力,最終結果又不一定盡如人意。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目前有一個名為「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檢附QR碼影片佐證」的議題,主要目的是希望舉發交通違規的事件通知單上能檢附QR碼掃描影片,便於大家判斷是否如同舉發內容一樣,而不需要再另外前往舉發單位或監理所查證。 如果各位也有相同的看法或困擾,歡迎點擊連結進行「附議」,讓這個提議能順利被看見 若有其他想法的夥伴,也歡迎在連結中留言討論~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75a0dfd-5739-4257-85ed-f18ad50a93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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