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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衞生及市政(費用)規例
就指明的關乎小販牌照、小販攤位或攤檔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食物業牌照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的適當部分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出售食物准許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的適當部分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奶品廠牌照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的適當部分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政府火葬場、靈灰安置所、公眾墳場、紀念花園或人類遺骸的撿掘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的適當部分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屠房牌照及檢驗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指明的適當費用。
就指明的關乎根據某規例批出或批給的牌照的事宜而應繳付的費用,是該指明的適當費用。
(1) 《經修訂規例》並不適用於在生效日期前提出的、關乎、、、、或所述的食物業的指明申請()。
(2) 《原有規例》繼續就主體申請而適用,猶如《2025年修訂規例》沒有訂立一樣。
(3) 在本條中 ——
《經修訂規例》並不適用於在生效日期前提出的、關乎、、、、或所述的食物業的指明申請()。
《原有規例》繼續就主體申請而適用,猶如《2025年修訂規例》沒有訂立一樣。
小販牌照的發牌或續期費用
流動車
冰凍甜點
其他類別
如持牌人獲授權在固定攤位販賣
$350;
第1項指明的款額及本B部指明的適當款額的總和的1/12
如屬其他情況
面積不超過1.1平方米
面積超過1.1平方米
攤位或攤檔面積不超過1.1平方米
攤位或攤檔面積超過1.1平方米但不超過1.7平方米
攤位或攤檔面積超過1.7平方米但不超過2.2平方米
$2,790
《食物業規例》第1至21項(第17至19項除外)指明的食物中任何一種食物
《食物業規例》第17項指明的食物
《食物業規例》第18及19項指明的兩種食物或其中一種食物
《食物業規例》第1至21項(第17至19項除外)指明的食物中任何兩種或多於兩種食物
《食物業規例》第18及19項指明的一種或兩種食物,以及該附表第1至21項(第17至19項除外)指明的食物中任何一種或多於一種食物
引用此法例
《公眾衞生及市政(費用)規例》(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132CJ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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