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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判決統計姓名自動匹配未經人工驗證

吳昆芳法官近 5 年無公開判決

民國 96 年至 110 年(依公開判決書推算)

吳昆芳 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本頁整理其 5 筆公開判決的客觀統計。

往下看:常審理的案件類型 → 判決統計白話版 → 統計的局限 → 你現在可以做的事。

在哪個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共 3 個法院有公開記錄
常審什麼案
行政為主聲請迴避、損害賠償、給付租金
公開判決
5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每年收錄
民國 96–110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本頁資料以姓名自動匹配整理,可能包含同名不同人的記錄。→ 了解局限
樣本不足 這個分類只有 5 筆,樣本太少、比率容易失真,僅供參考、不宜推論。

吳昆芳 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以一鍵複製、帶著出處引用。

以下每句皆為截至 2026-06-19 的統計事實,由 LawPlayer 自公開判決書整理;原始判決以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為準,統計不能預測任何個案。

  1. 1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吳昆芳 法官在民國 96 至 110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5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分佈於 3 所法院(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主);實際職涯件數可能更多,本頁僅統計可自動匹配的公開判決。

    看完整統計 ↓
  2. 2

    依本站收錄的 5 筆公開判決,吳昆芳 法官在民國 96 至 110 年間(案號年度)審理的案件為行政 3 筆、刑事 1 筆、民事 1 筆,最常見的案由依序是聲請迴避、損害賠償、給付租金。

    看完整統計 ↓
  3. 3

    吳昆芳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6 年至 110 年,其中民國 110 年最多、共 2 筆(年度依案號計,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看完整統計 ↓

案件領域分布

依系統自動標記的案件領域看組成;同領域內每件案件的程序與情節仍各不相同。

樣本不足 50 筆,僅列各領域的客觀件數、不顯示比例。

  • 一般案件4 筆
  • 交通案件1 筆

分類由系統依案由與適用法條自動標記,一件案件以主要領域計;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不是任何傾向或評價。

吳昆芳 法官的判決結果分佈是什麼?

判決結果有哪些、各是什麼意思——每種結果都附白話解釋——「駁回」不一定是輸。

結果筆數過少,僅列件數、不呈現比例。

  • 駁回3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

  • 程序與其他2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

民事、刑事、行政分開統計;支付命令幾乎都會核發,單獨列出、不計入勝敗。

判決總覽

用案由、結果、年度三個角度看全部判決;點哪裡,下面的列表就換到哪裡。

樣本不足(5 筆),不顯示統計。樣本不足 50 筆,僅顯示判決列表,不呈現比率統計。

判決書列表

每筆都能點進原文,結果欄附白話翻譯。

接下來,你可以這樣用這一頁

統計給你輪廓,下一步靠行動。

你現在可以做的事

把失控感轉成清單——每一項都是程序,與任何法官的評價無關。

查詢你自己案件的進度用案號在司法院「案件進度查詢」看開庭時間與目前進度。(外部官方網站)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專線 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 02)。各地方法院也設有訴訟輔導科。
開庭前準備清單展開清單,一項一項打勾。
  • 帶身分證件與開庭通知書(或傳票)
  • 提前 30 分鐘到法院,預留安檢與找法庭的時間
  • 與案件相關的文件帶影本到庭,正本自己留存
  • 想問的問題先寫下來——開庭時容易緊張忘記
  • 不確定程序時,可詢問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律師
看懂你收到的文書傳票、起訴書、開庭通知——每個詞都有白話解釋。
傳票
法院通知你在指定時間到庭的文書,上面會寫你的身分(被告、證人或關係人)——身分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
起訴書
檢察官把案件送進法院時,記載罪名與證據的文書。起訴只是程序的開始,有罪無罪由法院決定。
開庭通知
寫明開庭日期、時間與法庭位置。無法到庭要事先向法院聲請改期,無故缺席可能有不利後果。

關於這一頁,有六件事要先說清楚

  1. 本頁是公開判決書的客觀整理,不是對任何法官、檢察官的評價。
  2. 統計受案件分配制度影響——法官不能挑案件,數字反映的是「分到什麼案」,不是「怎麼判案」。
  3. 這些數字不能預測任何案件的結果;你的案件,只看你的證據與情節。
  4. 判決書以姓名自動匹配,可能包含同名不同人;收錄期間也可能不完整。
  5. 個案的正確資訊,一律以法院、檢察署的正式文書為準。
  6. 發現資料有誤?透過頁面下方的回報管道告訴我們,查證後會更正。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由系統自動整理歸檔,不代表司法院或任何官方認定。

看懂規則,下一步就有底氣。—— 法律人 Law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