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能
法官曾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國 90 年 5 月 – 109 年 8 月
歷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洪曉能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洪曉能,曾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民國 90 年 5 月 – 109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348 筆(民國 87 至 109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提及 10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
- 在哪個法院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共 2 個機關有公開記錄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明異議
- 公開判決
- 348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7–109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348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洪曉能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洪曉能 法官在民國 87 至 109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348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截至 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洪曉能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明異議、偽造有價證券等(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洪曉能 法官有 3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洪曉能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76 年台上字第 4986 號」,共 10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洪曉能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7 年至 109 年(截至 民國 109 年 8 月 24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洪曉能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洪曉能法官的 325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247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247 筆(76.0%)
- 毒品19 筆(5.8%)
- 詐欺12 筆(3.7%)
- 家事11 筆(3.4%)
- 交通6 筆(1.8%)
- 選舉4 筆(1.2%)
- 傷害4 筆(1.2%)
- 勞動4 筆(1.2%)
- 竊盜4 筆(1.2%)
- 工程營建3 筆(0.9%)
- 其他領域11 筆(3.4%)
洪曉能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洪曉能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2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2 年 7 個月。
2 年 7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2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洪曉能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洪曉能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176 筆(50.6%)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53 筆(15.2%)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其他51 筆(14.7%)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有罪27 筆(7.8%)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發回更審14 筆(4.0%)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程序裁定12 筆(3.4%)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准許6 筆(1.7%)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確認判決4 筆(1.1%)
法院確認某個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例如確認親子關係、確認債權不存在
- 無罪3 筆(0.9%)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沒收2 筆(0.6%)
法院宣告把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收歸國有完整說明
沒收可以跟著刑事判決一起宣告,也可以單獨聲請(例如被告死亡或逃匿時,仍可單獨沒收犯罪所得)。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洪曉能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洪曉能法官共有 348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76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30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洪曉能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洪曉能法官共有 348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9年度上易字第6號竊盜上易駁回
-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給付承攬報酬上更一發回更審
- 107年度建上字第3號給付工程款等建上駁回
- 109年度上易字第6號竊盜上易駁回
- 108年度上字第13號給付服務費上駁回
- 107年度上易字第14號請求給付服務報酬上易駁回
- 109年度促轉上字第2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上駁回
- 109年度上字第8號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上駁回
- 109年度上易字第5號竊盜上易廢棄原判
- 109年度上訴字第2號偽造文書等上訴廢棄原判
- 109年度上訴字第10號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上訴
- 109年度上字第9號損害賠償等上發回更審
- 109年度上訴字第4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廢棄原判
-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號違反銀行法金上訴程序裁定
- 109年度抗字第3號聲請撤銷緩刑抗駁回
- 108年度上易字第8號侵占等上易駁回
- 109年度聲字第3號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
- 109年度聲字第2號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確認判決
- 109年度交上易字第3號過失傷害交上易駁回
- 108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上更一廢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