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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簡易庭109年度潮補字第6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潮州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9 年 10 月 27 日
  • 法官
    吳思怡

  • 當事人
    泓信工程行即鍾永綸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潮補字第652號原   告 泓信工程行即鍾永綸 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314,216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 幣3,42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庭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思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蔡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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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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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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