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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潮補字第1118號

代位請求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3 月 31 日

法官吳建緯

原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被告
陳新祥

陳新春

陳美麗

白陳八重

陳美智

吳澤生

吳金源

吳金城

吳金泉

吳佩瑩

張秀梅

陳昭銘

陳玉菁

陳志華

陳妍希

陳禹彤

陳林秋稟

陳玉苓

陳玉樺

陳建瑋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2項、第77條之13規定,按訴訟標的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繳納裁判費,此為必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依其情形可以補正,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亦為同法條第1項但書所明定。按遺產分割,係以遺產為一體,整個的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各個財產之分割為對象,則於分割遺產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全部遺產於起訴時之總價額,按原告所佔應繼分比例定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311號裁定參照)。而代位請求分割遺產,核屬財產權訴訟,亦應依前揭規定納費,關於分割共有物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於分別共有之情形,應以起訴時原告依其應有部分計算分別共有物之價額為準,於分割遺產之訴,則應依起訴時遺產總價額,按原告所佔應繼分比例定之(最高法院96年度台抗字第332號、99年度台抗字第772號、100年度台抗字第180號、100年度台抗字第436號、102年度台抗字第277號裁定意旨參照)。再按代位權僅為債權人對於債務人與第三債務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非構成訴訟標的之事項,是計算其訴訟標的價額,應就債務人與第三債務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定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56號裁定足參)。

二、本件原告起訴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未據繳足裁判費。經查,本件原告本於債權人之地位,代位債務人陳美月訴請就被繼承人陳福來及陳林密分別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遺產為分割,而被代位人陳美月就陳福來及陳林密之應繼分比例分別為70分之8及7分之1,陳福來及陳林密遺產之價值則詳如附表一、二。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1,517,797元(計算式:13,244,0718/70+29,3251/7=1,517,797,個位數以下四捨五入),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9,284元,原告已繳納3,190元,尚應補繳16,094元。

三、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裁判費,如逾期未補繳裁判費,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建緯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銀雀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陳福來遺產     編號 標的 權利範圍 價額/課稅現值(元) 證物 1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2地號土地) 1/1 1,571,878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23、347頁) 2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2-6地號土地) 1/1 1,660,040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31、347頁) 3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20地號土地) 1/1 1,301,702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39、347頁) 4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21地號土地) 1/1 926,726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49、347頁) 5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77地號土地) 1/1 1,742,767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57、347頁) 6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73地號土地) 1/1 746,402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67、347頁) 7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重測前:新街段108地號土地) 1/1 5,294,556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本院卷一第177、347頁) 合計   13,244,071  
附表二:
陳林密遺產     編號 標的 價額/課稅現值(元) 備註 證物 不動產     1 屏東縣○○鄉○街村○○路0000號 151,700 (陳林密部分價值15,170) 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陳林密持分比應為1/10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房屋稅籍紀錄表(本院卷一第333頁、卷二第17頁) 存款     2 車城農會(帳號:00000000000000) 12,408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屏東縣車城地區農會交易往來名細查詢單(本院卷一第333頁、卷二第245-247頁) 3 車城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 1,070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各類儲金帳戶查詢(本院卷一第333頁、卷二第249-251) 4 彰化銀行車城分行(帳號:00000000) 677  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5年2月24日彰作管自第0000000000號函(本院卷一第333頁、卷二第253-255頁) 合計  2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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