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12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20號
- 聲請人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林炎隆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炎隆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炎隆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林炎隆所犯上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7月 │ ├──────┼─────────────┼─────────────┤ │犯 罪 日 期 │100年4月8日採尿前4日內某時│100年9月2日 │ ├──────┼─────────────┼─────────────┤ │偵 查 機 關 │彰化地檢100 年度毒偵字第10│彰化地檢100 年度毒偵字第19│ │年 度 案 號 │98號 │33號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彰化地方法院 │ │ ├──┼─────────────┼─────────────┤ │最 後│案號│100年度簡字第1664號 │100年度訴字第1404號 │ │事實審├──┼─────────────┼─────────────┤ │ │判決│100.8.19 │100.12.9 │ │ │日期│ │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彰化地方法院 │ │ ├──┼─────────────┼─────────────┤ │確 定│案號│100年度簡字第1664號 │100年度訴字第1404號 │ │判 決├──┼─────────────┼─────────────┤ │ │確定│100.9.13 │100.12.27 │ │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