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8 月 0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訴字第433號102年度訴字第787號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余順吉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調偵字第242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復經檢察官於民國102 年7 月23日審判期日當庭以言詞追加起訴,並聲請認罪協商,本院裁定改依協商程序,並合併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余順吉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㈠、㈡」欄之罪,各處如「所犯罪名及處罰㈠、㈡」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緩刑期內應依附件調解程序筆錄內容賠償被害人勝州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如附表一「乙方法定代理人欄偽造署押」、「客戶簽收欄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共叁拾伍枚,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㈠余順吉係勝州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設於彰化縣福興鄉○○○街00巷00號,下稱勝州公司)業務員,負責為勝州公司招攬業務、接洽客戶、出貨送貨及收取貨款事宜。竟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犯意,在其使用之車輛內,分別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及簽約/ 出貨申請單上,填載不實之客戶名稱、營業地址、負責人姓名、電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並偽簽如附表一「乙方法定代理人欄偽造署押」欄位所示之署押,而偽造如附表一所示之簽約/ 出貨申請單18紙。余順吉偽造上開簽約/ 出貨申請單後,持以交付勝州公司經理王永勝,佯稱有如附表二所示之客戶及訂購產品數量而行使之,致勝州公司經辦人員陷於錯誤,而如數交付如附表二所示,價值共計新臺幣(下同)100 萬3250元之服飾2507件。 ㈡余順吉為取信於勝州公司人員,遂於各次領取上開服飾後,,於附表一所示出貨單上,虛偽填載如附表一編號二至十八所示「客戶簽收欄偽造署押」欄位上之署押,並繳回勝州公司存查而行使之。余順吉取得上開服飾後,隨即變賣取現。嗣因余順吉未按時繳回貨款,經王永勝察覺有異,依簽約/ 出貨申請單上所載資料逐一查訪,而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余順吉於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㈡證人即告訴代理人王永勝於偵查中之指訴。 ㈢簽約/出貨申請單18張、出貨單17份。 三、本案經被告認罪,且與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協商之合意,其合意內容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㈠、㈡」欄,及主文所示。經查,上開協商合意並無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所列情形之一,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爰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 四、被告就犯罪事實㈠部分,均係以行使偽造之簽約/ 出貨申請單而詐取告訴人之貨物,各次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2 罪,均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規定,就附表一㈠編號一至十八之犯行,均應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業經檢察官更正並為協商之罪名),起訴書認應予分論併罰,容有誤會;另起訴書雖記載被告行使偽造出貨單之行為共計16次,惟經檢察官於審判期日以言詞追加起訴附表一編號十一㈡行使偽造出貨單之犯罪事實,經核此部分係被告犯與本案起訴事實相牽連之罪,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2 項、第455 條之8 ,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第339 條第1 項、第55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第5 款、第219 條、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 六、本判決所為協商判決部分,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第4 款、第6 款、第7 款所定情形之一,或違反同條第2 項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七、如有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日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曹馨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日書記官 呂雅惠 附錄本判決論罪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 條至第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調解程序筆錄。 附表一: ┌──┬────────────────────────────────────┬────────────────────────────┐ │編號│㈠行使偽造簽約/出貨申請單(明細) │㈡行使偽造出貨單(明細) │ │ ├──────┬──────┬─────┬──────┬─────────┼──┬─────────┬─────┬─────────┤ │ │偽造商號名稱│日期 │申請單編號│乙方法定代理│所犯罪名及處罰㈠ │件數│金額(新臺幣) │客戶簽收欄│所犯罪名及處罰㈡ │ │ │ │ │ │人欄偽造署押│ │ │ │偽造署押 │ │ ├──┼──────┼──────┼─────┼──────┼─────────┼──┼─────────┼─────┼─────────┤ │一 │MiMi服飾 │99年4月8日 │20855 │章家玲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 │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 │ │ │ │ │ │ │章家玲」署押壹枚沒│ │ │ │ │ │ │ │ │ │ │收。 │ │ │ │ │ ├──┼──────┼──────┼─────┼──────┼─────────┼──┼─────────┼─────┼─────────┤ │二 │衣鋪子服飾 │99年6月21日 │20872 │蔡家鴻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00 │3萬9000元 │蔡家鴻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蔡家鴻」署│ │ │ │ │ │ │蔡家鴻」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三 │YoYo服飾 │99年6月5日 │20873 │李慧玲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92 │4萬4480元 │李慧玲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李慧玲」署│ │ │ │ │ │ │李慧玲」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四 │粉紅芭比服飾│99年7月22日 │20889 │羅珮彤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10 │4萬3100元 │彤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彤」署押壹│ │ │ │ │ │ │羅珮彤」署押壹枚沒│ │ │ │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五 │私房貨服飾 │99年7月22日 │20449 │黃美英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12 │4萬3880元 │黃美英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黃美英」署│ │ │ │ │ │ │黃美英」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六 │花樣年華服飾│99年8月13日 │20894 │謝雅惠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11 │4萬3490元 │謝雅惠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謝雅惠」署│ │ │ │ │ │ │謝雅惠」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七 │Pink服飾 │99年9月6日 │20825 │曾珮慈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29 │5萬310元 │曾珮慈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曾珮慈」署│ │ │ │ │ │ │曾珮慈」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八 │衣魔鏡服飾 │99年9月18日 │20818 │陳秋燕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215 │8萬3850元 │陳秋燕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陳秋燕」署│ │ │ │ │ │ │陳秋燕」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九 │衣news服飾 │99年10月5日 │20812 │陳巧珍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53 │5萬9670元 │陳巧珍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陳巧珍」署│ │ │ │ │ │ │陳巧珍」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 │3號衣舖服飾 │99年11月25日│20803 │林莉玲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62 │6萬3980元 │黃曉琪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黃曉琪」署│ │ │ │ │ │ │林莉玲」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一│雅士精品服飾│99年11月25日│20804 │鄭雅云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20 │5萬4300元 │李容霞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李容霞」署│ │ │ │ │ │ │鄭雅云」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二│TOD's服飾 │99年12月8日 │21204 │張美玉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19 │4萬6410元 │張美玉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張美玉」署│ │ │ │ │ │ │張美玉」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三│飛行船服飾 │100年1月6日 │21151 │李千惠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59 │6萬2310元 │李千惠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李千惠」署│ │ │ │ │ │ │李千惠」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四│衣寶貝服飾 │99年12月22日│21155 │李文琪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32 │5萬2080元 │李文琪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李文琪」署│ │ │ │ │ │ │李文琪」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五│Miss u服飾 │100年4月13日│21163 │嚴家瑜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51 │5萬7990元 │嚴家瑜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嚴家瑜」署│ │ │ │ │ │ │嚴家瑜」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六│衣格子 │100年4月13日│21164 │蔡宜蓁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19 │4萬7010元 │衣格子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衣格子」署│ │ │ │ │ │ │蔡宜蓁」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七│牡丹花服飾 │100年4月18日│21165 │羅婉玉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53 │5萬9670元 │羅婉玉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羅婉玉」署│ │ │ │ │ │ │羅婉玉」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十八│星光大道服飾│100年4月18日│21166 │陳嘉琳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157 │6萬1530元 │陳嘉琳 │余順吉行使偽造私文│ │ │ │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書罪,處有期徒刑叁│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日。未扣案簽約/ 出│ │ │ │日。未扣案出貨單上│ │ │ │ │ │ │貨申請單上偽造之「│ │ │ │偽造之「陳嘉琳」署│ │ │ │ │ │ │陳嘉琳」署押壹枚沒│ │ │ │押壹枚沒收。 │ │ │ │ │ │ │收。 │ │ │ │ │ └──┴──────┴──────┴─────┴──────┴─────────┴──┴─────────┴─────┴─────────┘ 附表二 ┌──┬──────┬──────┬──────┬────┬───────┐ │編號│偽造商號名稱│詐欺取財時間│出貨時間 │出貨數量│價額(新臺幣)│ ├──┼──────┼──────┼──────┼────┼───────┤ │一 │MiMi服飾 │99年4月8日 │99年4月15日 │213件 │9萬970元 │ ├──┼──────┼──────┼──────┼────┼───────┤ │二 │衣鋪子服飾 │99年6月21日 │99年6月21日 │100件 │3萬9000元 │ ├──┼──────┼──────┼──────┼────┼───────┤ │三 │YoYo服飾 │99年6月5日 │99年6月21日 │92件 │4萬4480元 │ ├──┼──────┼──────┼──────┼────┼───────┤ │四 │紅粉芭比服飾│99年7月22日 │99年8月13日 │110件 │4萬3100元 │ ├──┼──────┼──────┼──────┼────┼───────┤ │五 │私房貨服飾 │99年7月22日 │99年8月13日 │112件 │4萬3880元 │ ├──┼──────┼──────┼──────┼────┼───────┤ │六 │花樣年華服飾│99年8月13日 │99年8月13日 │111件 │4萬3490元 │ ├──┼──────┼──────┼──────┼────┼───────┤ │七 │Pink服飾 │99年9月6日 │99年9月6日 │129件 │5萬0310元 │ ├──┼──────┼──────┼──────┼────┼───────┤ │八 │衣魔鏡服飾 │99年9月18日 │99年10月7日 │215件 │8萬3850元 │ ├──┼──────┼──────┼──────┼────┼───────┤ │九 │衣new服飾 │99年10月5日 │99年10月7日 │153件 │5萬9670元 │ ├──┼──────┼──────┼──────┼────┼───────┤ │十 │3號衣舖服飾 │99年11月25日│99年12月7日 │162件 │6萬3980元 │ ├──┼──────┼──────┼──────┼────┼───────┤ │十一│雅士精品服飾│99年11月25日│99年12月10日│120件 │5萬4300元 │ ├──┼──────┼──────┼──────┼────┼───────┤ │十二│TOD's服飾 │99年12月8日 │99年12月21日│119件 │4萬6410元 │ ├──┼──────┼──────┼──────┼────┼───────┤ │十三│飛行船服飾 │100年1月6日 │100年1月6日 │159件 │6萬2310元 │ ├──┼──────┼──────┼──────┼────┼───────┤ │十四│衣寶貝服飾 │99年12月22日│100年1月10日│132件 │5萬2080元 │ ├──┼──────┼──────┼──────┼────┼───────┤ │十五│Miss u服飾 │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6日│151件 │5萬7990元 │ ├──┼──────┼──────┼──────┼────┼───────┤ │十六│衣格子 │100年4月13日│100年4月16日│119件 │4萬7010元 │ ├──┼──────┼──────┼──────┼────┼───────┤ │十七│牡丹花服飾 │100年4月18日│100年4月22日│153件 │5萬9670元 │ ├──┼──────┼──────┼──────┼────┼───────┤ │十八│星光大道服飾│100年4月18日│100年4月26日│157件 │6萬1530元 │ ├──┼──────┼──────┼──────┼────┼───────┤ │總計│ │ │ │2507件 │100萬32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