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06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635號

傷害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2 月 02 日

法官林怡君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簡字第1635號

聲請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洪國書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 年度偵字第663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洪國書犯傷害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MAIVAN」均更正為「MAI VAN 」、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倒數第2 行所載「斷書」更正為「診斷書」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傷害告訴人,造成告訴人受有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傷害,行為殊不值取,並衡以其犯後坦承犯行,然迄今尚未賠償告訴人所受之損害,暨考量其素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及告訴人所受傷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277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所示。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具體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吳冠慧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4年度偵字第6637號
    被      告  洪國書  男  34歲(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住彰化縣二林鎮○○路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洪國書與MAIVAN QUYNH(中譯名:梅文瓊)為址設彰化縣大城
    鄉○○路00號「宏隆企業社」之同事,於民國104年7月5日
    下午5時30分許,雙方因工作問題在彰化縣二林鎮○○路0段
    000號「員林客運車站內」發生糾紛,洪國書竟基於普通傷
    害人身體之犯意,持安全帽及徒手毆打MAIVAN QUYNH,致
    MAIVAN QUYNH受有臉部挫傷併擦傷、頸部擦傷等傷害。
二、案經MAIVAN QUYNH訴由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一)被告洪國書於警詢、偵訊中之自白,(二)告
    訴人MAIVAN QUYNH於警詢、偵訊中之證述,(三)蒐證相片
    4張、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二林基督教醫院斷書附卷可
    稽。被告犯嫌已堪認定。
二、所犯法條: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1    日
                              檢  察  官  董 良 造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
                              書  記  官  王 俐 婷
參考法條:
刑法第277條第1項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
以下罰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
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
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
,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