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附民16號
- 原告
- 宋伯徽
- 原告
- 宋劉彩霜
- 上開原告二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戴佳儀
- 被 告 普傑特科技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程莉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4 年度訴字第456 號請求賠償損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附民16號
程莉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4 年度訴字第456 號請求賠償損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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