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附民字第92號
- 原告
- 十分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國芳
- 被告
- 建威紡織有限公司
-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 黃國城
上列被告等因公共危險案件(106年度簡字第269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簡附民字第92號
上列被告等因公共危險案件(106年度簡字第269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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