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1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122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15 日

法官王義閔鮑慧忠李昕

原告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法定代理人
曾良琳
被告
邱清海

上列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3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王義閔

法 官 鮑慧忠

法 官 李 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書 記 官 廖涵萱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