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交附民字第86號
- 原告
- 黃程豈
- 訴訟代理人
- 許立功律師
- 複代理人
- 洪家駿律師
- 被告
- 陳國賓
- 被告
- 鑫國照明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水明
- 訴訟代理人
- 洪翰中律師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交訴字第108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交附民字第86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交訴字第108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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