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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易更(一)字第一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1 月 02 日

法官林慧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易更(一)字第一號

公訴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曾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溪湖鎮○○路西寮巷三十一號
代表人
乙○○
被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法院書記官 葉 春 涼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二  日

                      法   官 林 慧 英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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