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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3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11 月 07 日
  • 法官
    陳秋錦

  • 當事人
    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4年度訴字第1388號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己○○ 壬○○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四年度偵緝字第三五九號、第三六0號、第三六一號、偵字第五三六一號),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之情形,而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己○○共同常業詐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一號、十三、十四號之信用卡申請書上偽造之被害人等之署押、附表二編號A、B、C、D、E、F、G、H、J卡所示之簽帳單上偽造被害人等之署押均沒收。 壬○○共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編號E卡部分所示之簽帳單上偽造之「戊○○」署押柒枚沒收。 事 實 一、己○○有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最後於九十年五月間因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九十一年三月四日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並於九十一年八月六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仍不知警惕,復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與利益之常業詐欺犯意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概括犯意,先向某不詳地下錢莊購買附表一所示之戊○○等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再於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冒用附表一所示之戊○○等人名義,向附表一所示之「信用卡公司」申辦信用卡,並在申請書上偽造附表一所示之戊○○等人之署押,使其中附表一所示編號一至十一號、十三、十四號之「信用卡公司」陷於錯誤而予以審核,且附表一所示編號一至十號、十三號之「信用卡公司」以為係附表一所示之戊○○等人所申請,而核發附表一所示編號一至十號、十三號之信用卡予己○○。己○○於取得前開信用卡, 並在信用卡背面簽名後,將附表一編號六之信用卡(簡稱E卡)交予知情之壬○○,壬○○即與己○○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概括犯意聯絡,由壬○○持E卡在附表二所示編號「E卡」之時間、地點,連續多次冒用戊○○之名義刷卡消費,並在信用卡簽帳單上之顧客欄處連續偽簽「戊○○」之署押(經複寫紙之作用,變成一式二份),而偽造淑萍名義之簽帳單,以表示「戊○○」確認交易標的及金額,及同意特約商店據以向發卡銀行簽帳消費之意,簽帳單一份交與壬○○保留,一份由特約商店留存以做為向發卡銀行請款之用,致使各該特約商店人員誤認係戊○○本人之消費而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該消費之商品與壬○○,壬○○再轉交予己○○,並使發卡銀行於特約商店請款時,在不知情下,代為墊付所消費之款項予各特約商店,足生損害於附表一編號六之銀行及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確認持卡人身份之正確性及戊○○與各該特約商店之利益。己○○另持附表一編號二至五號、七至十號、十三號之信用卡,在附表二所示編號A卡至D卡、F卡至J卡之時間、地點,冒名辛○○等人名義刷卡消費或預借現金,並賴以維生,連續多次冒用辛○○等人名義刷卡消費或預借現金(持上開「辛○○」等人之信用卡,冒用辛○○等人之名義在金融機構之自動付款設備(俗稱自動提款機或AMT),以插入該信用卡於自動付款設備之行使方式,並輸入密碼,以此不正方式,使上開銀行所設之自動提款機辨識系統對真正持卡人之識別陷於錯誤而交付己○○如附表二所示之預借款。),並在信用卡簽帳單上之顧客欄處連續偽簽「辛○○」等人之署押(經複寫紙之作用,變成一式二份),而偽造辛○○等人名義之簽帳單,以表示「辛○○」等人確認交易標的及金額,及同意特約商店據以向發卡銀行簽帳消費之意,簽帳單一份交與己○○保留,一份由特約商店留存以做為向發卡銀行請款之用,致使各該特約商店人員誤認係戊○○本人之消費而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該消費之商品與己○○,並使發卡銀行於特約商店請款時,在不知情下,代為墊付所消費之款項予各特約商店,足生損害於附表一編號二至五號、七至十號、十三號之銀行及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確認持卡人身份之正確性及辛○○等人與各該特約商店之利益。己○○又賡續前開常業詐欺之犯意,於九十三年五月一日十五時許,在彰化縣福興鄉○○路○段四六三號台新當鋪,向當鋪負責人黃建新詐稱欲典當所有之車牌號碼BT-七七三六自用小客車,使癸○○陷錯誤,因而交付新臺幣(下同)十萬元予計原國,而己○○則趁癸○○尚未前往監理站辦理動產擔保抵押設定之際,即於九十三年五月四日將該車出售並辦理移轉登記。嗣經警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二十一時許,通知己○○至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詢問,再經癸○○報警後,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十七時許至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民生派出所詢問後坦承不諱,及於本院審理時自白,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被害人癸○○、戊○○、安信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訴請彰化縣警察局彰化、鹿港、員林分局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之情形,而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 理 由 一、按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前條第一項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除簡式審判程序及簡易程序案件外,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己○○、壬○○所涉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以外之罪,並於本院行準備程序時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依前揭規定,經評議結果,裁定改由一名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又公訴人縮減被告盜刷之筆數,並據被告表示對縮減部分無意見,本院僅就公訴人縮減後之部分為審理,先予敘明。 二、右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己○○、壬○○分別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癸○○、戊○○、及被害人代理人乙○○分別於警詢、偵查中之指訴情節相符。此外,復有信用卡申請書、簽帳單、刷卡消費明細表、被害人戊○○等人之聲明書、被害人戊○○等人之身分證影本、明日世界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出貨明細單、新竹貨運客戶簽收單、掛號函件區段投遞簽收清單、永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分期付款申購契約書、被告己○○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ATM自動化提款機預借現金之錄影監視畫面及錄影光碟、當票、車籍作業系統-查詢認可資料、車號BT-七七三六號自用小客車異動歷查詢資料、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總行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竹商銀卡險字第0九四一三九0二號函及函送之資料等附卷可資佐證。足徵被告二人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二人之犯行堪以認定。 三、按以信用卡消費後,商業上所製作之簽帳單內載有其名稱、金額、交易事項、日期及持卡人之簽名,係屬私文書;至信用卡背面之簽名,因該簽名欄位下標有「簽名AUTHORIZED SIGNATURE」(譯為授權簽名)等字樣,依其字面意思已得 認知係用以識別持卡人之身分,且經持卡人簽名後與信用卡上之其他登載結合而具文書之性質,尚無須藉由習慣或特約始可探悉其用意,亦屬刑法第二百十條所稱之私文書。被告己○○先後在信用卡申請書申請人欄,及在上開信用卡背面授權簽名欄與簽帳單消費者簽名欄等私文書上,簽署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一號、十三、十四號被害人等之姓名而予偽造,並持交附表一所示之公司申請信用卡,持向附表二之特約商店行使,並持上開信用卡向附表二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等有跨行提款功能之自動付款設備預借現金,使上開銀行陷於錯誤而交付現金,被告己○○並以前開犯罪所得,供其維生之用,核被告己○○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三百四十條之常業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附表二所示預金現金部分)。被告壬○○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己○○就附表二編號E卡部分係以常業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與被告壬○○以普通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聯絡,此部分其等二人之犯意雖略有不同,然仍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被告己○○自白其於附表二編號J卡之詐欺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其詐欺部分因常業詐欺為集合犯,故該部分犯行為起訴常業詐欺有罪部分之集合犯行,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與前開起訴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分別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一併審究。至被告己○○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及信用卡背面偽造被害人戊○○等人之署押,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偽造私文書後持以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吸收,均不另論罪。又被告己○○先後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等犯行,均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各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均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均加重其刑。被告己○○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與常業詐欺、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等三罪間,分別具有方法、結果關係,均為牽連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之常業詐欺罪處斷。被告壬○○先後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均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均加重其刑。又被告壬○○所犯前開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犯行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為牽連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之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次查被告己○○曾於九十年五月間因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九十一年三月四日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並於九十一年八月六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按,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己○○有多次前科,品行不佳,被告壬○○之品行,其等犯罪之動機、目的,冒用他人名義消費簽帳,將所應支付之消費款項轉由他人承擔,提高金融機構授信風險,犯罪所生危害,雖已與其中告訴人安信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然尚未支付任何和解金額,其他部分亦未達成民事和解,被告二人尚有年幼之女兒二人需其二人照料,犯罪後均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被告壬○○部分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處。檢察官於起訴時對被告己○○雖具體求刑有期徒刑七年,然檢察官並未慮及被告己○○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顯有悔改之意,故本院認對被告己○○處以如主文所示之刑,已足以教化、矯正被告己○○,並予敘明。至被告己○○於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一、十三、十四號等信用卡公司之信用卡申請書申請人欄偽造如附表一所示上開被害人之署押,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筆刷卡消費時之簽帳單上偽造之被害人等之署押,無從證明業已滅失,爰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宣告沒收。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筆刷卡消費時所偽造之被害人等名義簽帳單持卡人存查聯,及前開信用卡業已滅失,已據被告等供明在卷,爰不另為沒收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另公訴人認附表一編號十二部分,被告己○○亦將被害人丙○○之身分證影本持向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竹國際銀行),申請信用卡備用,而認此部涉有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云云。然查,被告己○○並未持被害人丙○○之身分證影本,向新竹國際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備用,已據新竹國際銀行函復丙○○並未曾該公司申辦信用卡,有新竹國際銀行總行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竹商銀卡險字第0九四一三九0二號函在卷可按。是被告己○○確無持被害人丙○○之身分證影本向新竹國際銀行申辦信用卡,惟此部分檢察官認與前開起訴有罪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百四十條、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二百十九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姚玎霖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7  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 秋 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7  日法院書記官 于 淑 真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2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 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中華民國刑法第340條 以犯第 339 條之罪為常業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5 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9條 (沒收之特例) 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  表:一 ┌──┬───────┬────┬──────────┬─────────┐ │編號│冒名申請之日期│遭冒名 │冒名申請信用卡之公司│ 信用卡卡號 │ │ │(年、月、日)│被害人 │ │ │ ├──┼───────┼────┼──────────┼─────────┤ │ 1 │92.11.18 │戊○○ │臺灣永旺信用卡股份有│0000000000000000 │ │ │ │ │限公司 │ │ ├──┼───────┼────┼──────────┼─────────┤ │ 2 │92.10.31 │辛○○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A卡) │ ├──┼───────┼────┼──────────┼─────────┤ │ 3 │92.11.13 │甲○○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B卡) │ ├──┼───────┼────┼──────────┼─────────┤ │ 4 │92.11.13 │陳東豐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C卡) │ ├──┼───────┼────┼──────────┼─────────┤ │ 5 │92.10.14 │丁○○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D卡) │ ├──┼───────┼────┼──────────┼─────────┤ │ 6 │92.10.8 │戊○○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E卡) │ ├──┼───────┼────┼──────────┼─────────┤ │ 7 │92.11.12 │庚○○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F卡) │ ├──┼───────┼────┼──────────┼─────────┤ │ 8 │92.9.1 │戊○○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G卡) │ ├──┼───────┼────┼──────────┼─────────┤ │ 9 │92.8.29 │丙○○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H卡) │ ├──┼───────┼────┼──────────┼─────────┤ │ 10 │92.10.15 │戊○○ │安信信用卡股份有限公│0000000000000000 │ │ │ │ │司 │(簡稱I卡) │ ├──┼───────┼────┼──────────┼─────────┤ │ 11 │92.11.4 │丙○○ │安信信用卡股份有限公│未核准 │ │ │ │ │司 │ │ ├──┼───────┼────┼──────────┼─────────┤ │ 12 │ │丙○○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未申請 │ │ │ │ │有限公司 │ │ ├──┼───────┼────┼──────────┼─────────┤ │ 13 │92.11.18 │辛○○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0000000000000000 │ │ │ │ │有限公司 │(簡稱J卡) │ ├──┼───────┼────┼──────────┼─────────┤ │ 14 │92.12.3 │陳東豐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92.12.08駁回申請 │ │ │ │ │有限公司 │ │ └──┴───────┴────┴──────────┴─────────┘ 附  表:二 ┌──┬──────────┬────────────┬────┬────┐ │信用│刷卡日期 │特約商店或金融機關 │ 金額 │ 備註 │ │卡號│(民國 年、月、日) │ │(元) │ │ │ │及地點 │ │ │ │ ├──┼──────────┼────────────┼────┼────┤ │A卡 │92.11.16 │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店│10,380 │ │ │ │彰化縣彰化市○○路2 │ │ │ │ │ │段321號  │ │ │ │ │ ├──────────┼────────────┼────┼────┤ │ │92.11.18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 │11,999 │ │ │ │彰化縣埔心鄉○○路3 │公司 │ │ │ │ │11號  │ │ │ │ │ ├──────────┼────────────┼────┼────┤ │ │92.11.21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890 │ │ │ │彰化縣福興鄉沿海縣福│站 │ │ │ │ │興鄉沿海 │ │ │ │ │ ├──────────┼────────────┼────┼────┤ │ │92.11.23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20,000 │預借現金│ │ │彰化彰化林鎮○○路1 │限公司員林分行 │ │ │ │ │段338號  │ │ │ │ │ ├──────────┼────────────┼────┼────┤ │ │92.11.24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840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站 │ │ │ │ │4段256號 │ │ │ │ │ ├──────────┼────────────┼────┼────┤ │ │92.12.03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鹿港│ 560 │ │ │ │彰化縣鹿港鎮○○路 │站 │ │ │ │ │5段242號 │ │ │ │ │ ├──────────┼────────────┼────┼────┤ │ │92.12.03 │明日世界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448 │MOTOROLA│ │ │彰化縣彰化市○○路 │ │ │E380行動│ │ │2段127號  │ │ │卡拉OK手│ │ │ │ │ │機 │ │ ├──────────┼────────────┼────┼────┤ │ │92.12.05 │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 │ 3,218 │ │ │ │彰化縣員林鎮○○路 │ │ │ │ │ │2段89號 │ │ │ │ ├──┼──────────┼────────────┼────┼────┤ │B卡 │ │明日世界電腦股份有限公司│23,490 │中文三頻│ │ │ │ │ │機 │ │ ├──────────┼────────────┼────┼────┤ │ │92.12.13 │寶島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 │ │ ├──┼──────────┼────────────┼────┼────┤ │C卡 │92.11.27 │ │14,990 │ │ │ ├──────────┼────────────┼────┼────┤ │ │92.12.07 │永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5,320 │照相手機│ │ │嘉義縣大林鎮○○路 │ │(分期 │ │ │ │250號1樓 │ │ 總額)│ │ ├──┼──────────┼────────────┼────┼────┤ │D卡 │92.11.04 │新竹風城購物中心 │ 1,388 │ │ │ │新竹市○○路245號 │ │ │ │ │ ├──────────┼────────────┼────┼────┤ │ │92.11.07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預借現金│ │ │彰化縣鹿港鎮○○路 │鹿港分行 │ │ │ │ │301號 │ │ │ │ │ ├──────────┼────────────┼────┼────┤ │ │92.11.19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 │預借現金│ │ │彰化縣鹿港鎮○○路 │鹿港分行 │ │ │ │ │301號 │ │ │ │ │ ├──────────┼────────────┼────┼────┤ │ │92.11.27 │明日世界電腦股份有限公司│18,492 │ │ │ │彰化縣彰化市○○路 │ │ │ │ │ │2段127號 │ │ │ │ ├──┼──────────┼────────────┼────┼────┤ │E卡 │92.10.29 │老順安大藥局 │ 6,000 │ │ │ │臺中市○區○○路123 │ │ │ │ │ │號 │ │ │ │ │ ├──────────┼────────────┼────┼────┤ │ │92.10.30 │逢陞郵購 │20,592 │LG手機 │ │ ├──────────┼────────────┼────┼────┤ │ │92.11.04 │新竹風城購物中心 │ 9,999 │ │ │ │新竹市○○路245號 │ │ │ │ │ ├──────────┼────────────┼────┼────┤ │ │92.11.04 │臺灣佳世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 │ │新竹市○○路245號B1 │ │ │ │ │ ├──────────┼────────────┼────┼────┤ │ │92.11.09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4,626 │ │ │ │彰化縣員林鎮○○路 │ │ │ │ │ │2巷90號 │ │ │ │ │ ├──────────┼────────────┼────┼────┤ │ │92.11.11 │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 │ 312 │ │ │ │彰化縣鹿港鎮○○路 │ │ │ │ │ │99號 │ │ │ │ │ ├──────────┼────────────┼────┼────┤ │ │92.11.17 │興農股份有限公司 │ 1,294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 │ │ │ │ │226號  │ │ │ │ ├──┼──────────┼────────────┼────┼────┤ │F卡 │92.11.27 │和成加油站有限公司  │ 720 │ │ │ │彰化縣秀水鄉○○路 │ │ │ │ │ │229號  │ │ │ │ │ ├──────────┼────────────┼────┼────┤ │ │92.11.29 │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崇德店│14,990 │ │ │ │臺中市○○路○段625號│ │ │ │ │ ├──────────┼────────────┼────┼────┤ │ │92.11.29 │忠孝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700 │ │ │ │彰化縣彰化市○○路 │ │ │ │ │ │1段269號 │ │ │ │ │ ├──────────┼────────────┼────┼────┤ │ │92.11.30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 9,900 │ │ │ │彰化縣埔心鄉○○路 │司 │ │ │ │ │311號 │ │ │ │ ├──┼──────────┼────────────┼────┼────┤ │G卡 │92.09.29 │廣三崇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 5,380 │ │ │ │ │公司 │ │ │ │ ├──────────┼────────────┼────┼────┤ │ │92.10.07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預借現金│ │ │彰化縣鹿港鎮○○路 │鹿港分行 │ │ │ │ │301號  │ │ │ │ │ ├──────────┼────────────┼────┼────┤ │ │92.10.09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15,000 │預借現金│ │ │ │公司 │ │ │ │ ├──────────┼────────────┼────┼────┤ │ │92.10.13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600 │預借現金│ │ ├──────────┼────────────┼────┼────┤ │ │92.10.17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2,280 │電話子母│ │ │ │ │ │機 │ │ ├──────────┼────────────┼────┼────┤ │ │92.10.17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3,960 │2用羽絨 │ │ │ │ │ │床墊 │ │ ├──────────┼────────────┼────┼────┤ │ │92.10.18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9,792 │PS2遊戲 │ │ │ │ │ │機 │ │ ├──────────┼────────────┼────┼────┤ │ │92.10.19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39,852 │NEC筆記 │ │ │ │ │ │型電腦 │ ├──┼──────────┼────────────┼────┼────┤ │H卡 │92.09.11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730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站 │ │ │ │ │4段256號 │ │ │ │ │ ├──────────┼────────────┼────┼────┤ │ │92.09.13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 4,990 │ │ │ │彰化縣埔心鄉○○路 │司 │ │ │ │ │311號  │ │ │ │ │ ├──────────┼────────────┼────┼────┤ │ │92.09.13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850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站 │ │ │ │ │4段256號 │ │ │ │ │ ├──────────┼────────────┼────┼────┤ │ │92.09.16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烏日│ 500 │ │ │ │ │站 │ │ │ │ ├──────────┼────────────┼────┼────┤ │ │92.09.19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 5,990 │ │ │ │彰化縣員林鎮○○路 │員林分公司 │ │ │ │ │2巷90號 │ │ │ │ │ ├──────────┼────────────┼────┼────┤ │ │92.09.20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10,000 │預借現金│ │ │ │公司 │ │ │ │ ├──────────┼────────────┼────┼────┤ │ │92.09.21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1,030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站 │ │ │ │ │4段256號 │ │ │ │ │ ├──────────┼────────────┼────┼────┤ │ │92.09.22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10,000 │預借現金│ │ │臺中市○○路216號  │公司臺中分行  │ │ │ │ ├──────────┼────────────┼────┼────┤ │ │92.09.22 │水湳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1,090 │ │ │ ├──────────┼────────────┼────┼────┤ │ │92.09.23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 9,900 │炫光藍手│ │ │彰化縣埔心鄉○○路 │司 │ │機 │ │ │311號 │ │ │ │ │ ├──────────┼────────────┼────┼────┤ │ │92.09.13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瑞益│ 1,088 │ │ │ │彰化縣福興鄉○○路 │站 │ │ │ │ │4段256號 │ │ │ │ │ ├──────────┼────────────┼────┼────┤ │ │92.10.19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 39,852 │ │ │ ├──────────┼────────────┼────┼────┤ │ │92.09.26   │WEBS-TV.NET  │  888 │    │ │ ├──────────┼────────────┼────┼────┤ │ │92.09.28   │WEBS-TV.NET  │  888 │  │ │ ├──────────┼────────────┼────┼────┤ │ │92.10.10 │網絡數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 │ │ │ ├──────────┼────────────┼────┼────┤ │ │92.10.18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預借現金│ │ │彰化縣鹿港鎮○○路 │鹿港分行 │ │ │ │ │301號  │ │ │ │ ├──┼──────────┼────────────┼────┼────┤ │I卡 │92.11.03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預借現金│ │ │ │ │ │ │ │ ├──────────┼────────────┼────┼────┤ │ │92.11.03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預借現金│ │ ├──────────┼────────────┼────┼────┤ │ │92.12.02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預借現金│ │ ├──────────┼────────────┼────┼────┤ │ │92.12.0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15,000 │預借現金│ │ │ │公司 │ │ │ │ ├──────────┼────────────┼────┼────┤ │ │92.12.13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 │預借現金│ ├──┼──────────┼────────────┼────┼────┤ │J卡 │92.12.01 │福樂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770 │ │ │ ├──────────┼────────────┼────┼────┤ │ │92.12.04 │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店│3,052 │ │ │ ├──────────┼────────────┼────┼────┤ │ │92.12.06 │礦太加油站有限公司 │740 │ │ │ ├──────────┼────────────┼────┼────┤ │ │92.12.05  │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店│2,933 │ │ │ ├──────────┼────────────┼────┼────┤ │ │92.12.08 │礦太加油站有限公司 │640 │ │ │ ├──────────┼────────────┼────┼────┤ │ │92.12.11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營│780 │ │ │ │ │交流道站 │ │ │ │ ├──────────┼────────────┼────┼────┤ │ │92.12.12 │大潤發批發倉庫員林店 │9,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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