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3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度交附民字第69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95 年 12 月 11 日

法官李進清王昌鑫紀佳良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5年度交附民字第69號

原告
丁○○
送達代收人
乙○○
被告
丙○○

      甲○○即豐麟企業社

           樓

上列被告因民國九十五年度交簡字第七十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五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11  日

           審判長法官 李 進 清

           法   官 王 昌 鑫

           法   官 紀 佳 良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13  日

           書 記 官 王 惠 嬌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度交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