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乙○○
- 原告
- 號
- 送達代收人
- 沈明欣律師
- 被告
- 丙○○
- 被告
- 號
- 被告
- 一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丁○○
上列被告因96交易年度易字第189 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因96交易年度易字第189 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上列被告因96…」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