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130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25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3074號 債 權 人 養信鋼材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俊賢 上列債權人養信鋼材貿易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花壇鐵材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養信鋼材貿易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 應補正之事項: 一、台端所補正之所欲請求之利率為中央銀行放款利率並不明確,請具狀釋明其利率就係為年息百分之幾。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淑婷